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南宁供电局凤岭调度中心门卫室花岗岩大理石工程需要材料特委托乙方供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材料、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花岗岩大理石,单价:96元/平方米,数量:平方米,总合计:35488元
二、材料进场即地点
由甲方通知材料进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一天,地点:凤岭调度中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保质、保量供货甲方必须确保进场卸货场地也应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都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不按协议的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的花岗岩大理石货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追回所有货款,且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2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松磊灰麻石材。所需规格、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购清单为准。
二、质量标准:
1、石材厚度:25mm,正负差不得超过2mm.
2、亮度与光泽度≥85度。
3、平整度误差≤1mm。
4、对角线精确度误差≤1mm.
5、石材不能有明显的色差。
6、防护处理要作六个面。要求作油性防护。
7、石材原产地福建。
8、石材花色和纹理与乙方提供材料样品一致。其它要求:________。
三、价格确定:单价________元/平方米(按加工成型石材面积计算,不再另加损耗)。本次石材用量约计________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________元。(结算时以供货到现场的石材平方米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并供货到施工现场。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5%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六、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
七、付款方式:
八、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九、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当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余款,则乙方按每日‰收取利息。
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十一、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_政府采购法》、《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_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至20_____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_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_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_____年7月31日。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4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甲方现向乙方购买_________ 石材,单价_________ 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约计_________ 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_________ 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 万元整(¥_________ )元。(结算时以供货到现场的石材平方米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并供货到施工现场。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5%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三、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四、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付款方式:在完成订单后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后须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余款需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结清。
五、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当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余款,则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八、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地,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25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______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其他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此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供材料,也按此协议相应条款处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贷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贷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10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乙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6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所需石材产品供货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1.加工项目、规格、材料名称、暂定数量、价格(见附件一)。
2.合同总额:暂定约¥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供货的实际结算货款金额=甲方装饰工程实际完成的石材铺装面积×本合同附件一中对应的加工项目约定的单价计算。
4.“附件一”中石材的包干单价为到工地价,含石材原材料、介料、石材加工(含石材切割、磨边、开槽、粘接、胶补、石材六面防护及小条粘贴、背板等加工费用)、损耗、防水、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规整费用、石材排版、编号、保险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所需的费用。附件一中约定的单价不受石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石材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予以调整。
5.乙方暂按照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数量供货,如有新增加工项目及数量,其新增部分的数量及加工项目供货时间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分批组织发货,每批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m2,且每批所供石材应满足一个整体区域的施工要求,在乙方发货前,甲方自收到乙方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货款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不含预付款),付款前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核实数量和石材质量;
3、本合同项下全部石材到场、铺贴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实际结算数量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结算货款金额的95%,预留实际结算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结清。结算前,甲方应支付的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
4、如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货款前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核实石材数量和石材质量(但对石材质量的验收应以石材铺贴完毕验收合格为准),发现乙方任何一批货物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如乙方货到工地后双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时或者在石材铺贴过程中发现任何一批货物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一下笔货款的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因前述原因影响货款的支付及后续供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如有附件一以外的新增供货,甲方另外按新增金额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预付款,新增供货余下货款的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石材付款方式执行。
6、甲方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支付至以下指定帐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7、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其中在甲方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之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结算货款总价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开具发票之日止。
三、供货时间、价格确认、交货方式及地点:
1.双方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石材供货,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预付款到账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完成。乙方分批组织发货,每批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m2,且每批所供石材应满足一个整体区域的施工要求。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迟延支付货款影响当批供货的,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负责:
1、办理(汽运)运输【_________】
2、甲方自提【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甲方指定地点(工地一楼现场,货车能到达的位置),由乙方负责卸货及卸货费用。
四、质量要求:
1.符合_建材行业标准:□(适用于大理石石材)《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质量标准》,GB/T19766-20xx年中大理石验收标准及GB6566-20xx年《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标准。□(适用于花岗岩石材)GB/T18601-20xx年《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质量标准》及GB6566-20xx年《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石材及石材加工质量须必须达到上述国家行业标准的优等品标准,技术要求及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质量要求,优等品中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如缺棱、缺角、色斑、坑窝、翘曲、凹陷、污点等外观缺陷),石板材必须按附件一中约定的石材厚度足厚供应,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调和,石材应保证同一面墙自然追纹,在两面墙的交接处尽量保证石材自然追纹,同时同一区域用材基本统一颜色花色,拼花的对角线、平行线要直且平行,弧度弯角不能走位,尖角不能钝,同时乙方所供石材均不得与封存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3、乙方提供石材样板经甲乙双方检验确认后封存两份,各自封存一份,(封存样板不作为材料厚度确认的依据,乙方供应石材的厚度按第四条第2款约定内容确定),封存样板应排版并编号,作为石材到货后的检验标准。
4、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石材的产品质量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由于施工安装及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三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七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石材铺贴完成,发现乙方提供的存在与第四条第1、2约定不符的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乙方完善深化装饰图纸成石材加工图纸并与装饰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并按合同约定期限供应相应数量的产品。货到工地后,须提供完整的出货清单,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及甲方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石材铺装完成后,也由上述人员负责验收。如人员有变化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0日仍未完成供货的,或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更换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或质量不合格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石材铺装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5)乙方应熟知本合同所指工程的重要性及工期的紧迫性,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
6)提供适合于汽车运输的良好标准包装。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质、保量供货,如产品有质量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8)乙方负责每批货物提供安装说明:使用部位、编号等,每一块石材上应注明具体的编号及铺贴位置。
9)乙方应提供与石材相关的技术支持。
10)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如因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的验收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的工作,并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11)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供应全新的货物,发货时乙方须每批提供产品品种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书及进口石材的报关证明,安装说明(必要时)及每块石材的使用部位、编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产品拒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石材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石材数量供货或提供石材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石材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石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2、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内装饰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与装饰施工单位一起及时确认石材加工图,但甲方对石材加工图的确认不作为免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12)项乙方应承担责任的依据。
2)负责组织货物的进场验收、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的保管及安装。如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因甲方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如:崩边掉角、断裂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于7日内有偿补货。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作业单位的关系。
4)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货款。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迟延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发货且工期顺延。
5)如因甲方设计变更需要改变石材用料及规格的,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尚未下料加工的,应予以调整;如乙方已下料加工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质保期和质保金
石材质量责任保质期为两年,自石材铺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纹路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5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另签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3、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寄送文件后第五日或以传真方式发送文件的当日即视文件已送达对方。
4、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7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水泥;
二、价格:砂石价格为90元/吨、水泥340/吨;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公路施工地点、老哇山公路及村组道路;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人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8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 质量要求:xxxx 。
三、 交货方式及地点:由供方负责送货到 xxx工程所在地,并负责卸车。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供方根据货物情况自行确定,全部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xxx 计算数量,损耗量按 xxx计算。
六、 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以不损坏货物为准,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及方法:以产品的国标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参照订货标准进行验收,有异议时由供方及时协调解决或退换货。
八、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办法: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每个项目部 xx份。
九、 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结款方式为:;
2.需方付款前,供方应提供相关票据,并到需方财务部领取支票;
十、 违约责任:供迟延供货超过 xx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货物价差、误工费等损失;供方承担产品质量缺陷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价差等损失。
十一、廉政条款:
合作双方本着互赢互利的目的,降低成本、共同发展。所有与公司合作的.单位,都应遵守廉政条款。如经发现合作单位对给予共事的相关人员以礼品、折扣或吃请的,一经查实,对合作单位将给予经济处罚,扣除合同款的50%,并断绝与其合作的关系。同时,对公司人员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由公司廉政机关追讨经济损失,并予以公司内除名。要求所有合作单位紧密遵守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我公司将按照合同付款程序及时给予拨款。望合作单位不要误以为不请客、不送礼就不能按时拨款。对于未能按时拨款者,将由财务部经理或公司经理给予合理解释。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9
甲方(购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__。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2、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4、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_____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时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_____%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0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上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会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石材加工供应,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概述:
序号品名加工形状规格尺寸(㎜)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注:1、如工程需要,甲方花岗岩用量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5%,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则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备料加工。
2、最后结算以实际出货量及实际加工量为准。
3、合同暂定金额为贰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元人民币。
4、单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不含异形加工费等费用。
二、原材料及生产加工
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并依据甲方签署的加工清单、加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板进行加工。
三、质量标准
1、花岗岩属天然产品,难免存在天然色差与瑕疵,尽量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
2、根据花岗岩产品属性,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_和GB/T18601-20__标准。
3、花岗岩的放射性符合国家标准GB6566-20__《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资控制要求》。
4、花岗岩材质、颜色应与会议中心使用石材保持一致。
四、包装标准
花岗岩侧面(非装饰面)注明该石材尺寸。包装时按装饰面相对,并按石材的品种、规格分别装入不同尺寸的木箱中;包装物使用木箱,木箱须安全、坚固、防雨水、防潮、防震、适合运输及搬运并注明规格、数量。
五、乙方随货提供的附随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装箱单;
3、安装图纸及安装说明(必要时)。
六、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和运输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乙方将产品交甲方人员验收合格清点无误,并办理签收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应向乙方出具盖章的收货清单或甲方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提货单和装箱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 )同甲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5、运输方式:乙方自理
6、费用负担:运输、装卸费用已含在合同价里。
7、运输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如包装箱完好无损,则箱内的石材破损由供货方承担。工地落地后的石材损耗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1、原材料的检验及加工质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参照建材行业标准。板面的颜色和花纹与乙方提供的样板基本一致。
2、货到工地两日内,甲方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为:对装箱单所示数量、加工的规格尺寸以及外包装破损情况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该批产品全部符合合同约定。如货物在晚上到,当晚清点箱数,于第二天进行具体验收。
八、交货期限
1、花岗岩的交货方式为分批交货;
2、乙方在自收到甲方全额预付款并双方确认图纸、技术资料无误后的15天内开始交付首批花岗岩,以下各批次花岗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提供并被甲方确认的供货计划执行;
3、如设计变更图纸及实际交货量和合同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和暂定金额则交货期顺延;
4、最后一批图纸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于发货前20天提供给乙方,否则顺延交货期;
九、货款的'结算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30%预付款,预付款于最后一批货款中冲抵货款结清。
2、结算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订货单、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货清单或乙方提供的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装箱单为依据;
3、到货量达到总供量的50%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此批货款按约支付后,始发后批货物;最后一批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4、如合同实际金额预计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甲方按超过部分金额向乙方交纳同比例预付款;
5、当甲方在乙方帐户余款不足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额时,乙方可以中止合同订单生产。
十、所有权转移
每批石材的所有权自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该批石材货款给乙方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3、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价值1‰违约金。
十二、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时,甲方或乙方应在发生引起索赔事件的十五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索赔,对方应在按到索赔书后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任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则丧失索赔权。
十三、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水灾、海啸、地震、台风、战争以及重大公共疾病)时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告知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依法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有加工图纸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在改动处签字盖章确认,任一方擅自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动均属无效改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子号: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1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商住楼施工所需的砂石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立方米;承包总价(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
装卸方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不合格的砂石材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款达到__________万元,甲方付乙方工程材料款总价_______%支付。剩余_____%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
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及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料单,交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关法律效率各自认真履行。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因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景观石因目前式样未定,做景价格另议。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协议采购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就_______________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______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贺州市同等产品最低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合同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___(1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直接供货的,由乙方缴纳;
2.保证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3.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六、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合同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贺州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5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权利义务:
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2、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3、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月_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篇16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四、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把交货计划5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五、交货地点、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厂房。
六、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七、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逾期交货,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十一、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乙方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甲方或有关权威机构咨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