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
1、门诊高危筛查,文书标上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所有。
2、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消除受术者顾虑,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3、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6、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院。
7、术后向受术者宣传避孕知情选择知识,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8、疑难高危手术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时住院手术。
9、术后观察2小时,检查无异常方可离去。
10、术后落实节育措施。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2
20xx年,我村在镇党委,镇政府及镇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两委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结合本村实际,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对照与镇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紧扣各项指标和任务,强化工作和办法。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精神有计划的完成了年的各项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我村的基本情况
我村现有人口XX人,育龄妇女XX人,已婚育龄妇女XX人,到目前为止,共出生XX人,死亡XX人,现有一孩2XX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有XX2人,应采取长效措施的XX人,其中绝育X人,上环XX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完善人口计划工作中的优先、优惠、辅助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少生优生”计生特困户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工作,为顺利推进我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扎实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为了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节育、优生少生、出生缺陷、生育保健等基本常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1、通过开展婚育培训、政策法规咨询、提高了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培训。
2、利用元旦期间宣传了《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张贴标语,宣传册,宣传画等1000余份相关宣传品进行宣传。外出人员回家及时孕检,每月为妇女发放药具及独生子女年画。政策宣传到位,深入每个家庭,有利于村计划生育工作。
3、为完成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我村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68份,村与个体私营企业签8份,村与大嫂队长签60份,形成村与企业、大嫂队长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4、“”是世界人口日,我村计生以“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和流动人口青少年健康知识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在孕待孕对象优生优育讲座。以黑板报、宣传展板和资料发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优生“两免”、女性健康等知识和奖励扶助、流动人口优先优惠等政策。成立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板等形式营造氛围;利用人口学校等宣传服务阵地,广泛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晚婚晚育、关爱女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助制度等知识。
5、在落实好流动人口关爱维权活动中,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及时为流动人口建立信息档案。由于大量外来人口买房落户我村,给我村计划生育带来很大不利,为了每位落户的人员都要进行信息采集,特别是育龄妇女,我们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必须参加村里孕情普查,每季度向村里邮一次孕情报告单,这样以来杜绝计划外出生。
四、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素质问题,文化偏低,适应能力偏差;二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孕检工作有待提高;三是对独生子女不能给予更多的优待政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镇计生管理部门的具体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我村计生工作,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使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在我村得到全面普及,使我村的计生工作得到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扎实工作,努力做到腿勤、嘴勤,克服困难杜绝超生、超怀事件的发生,以不断创新精神,使我村的计划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3
一年以来,我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注重常态化管理和优质化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计生条例,强化生育文明,推行诚信计生,教育广大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条例,有效地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截止9月份,全乡已婚育龄妇女25312人,期内出生172人,出生政策符合率64。53%,完成四项手术116例,节育措施落实率83。72%。全乡结扎10例,上环106例,药具使用率12。41%,药具使用人数314人。其主要做法有:
1、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目标责任落实。
今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领导包村、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制定出台《南岭乡*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南岭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级例会制度》、《南岭乡计生办、村级服务所考核办法》等专项制度,对全乡计生工作各环节、各层次实行全新的考核。二是强化计生专业队伍。全乡成立计生执法组,由党委副书记带队,抽调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能担当克难攻坚任务的同志,对全乡计生工作的难点、死角及育区进行专项促进。三是专项经费保障。乡财政将计生工作的考核奖励、工作费用等列入乡财政预算,重点支持,重点保障。
2、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计生工作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题的培训班,培训村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二是以我乡开展 “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求百家计,助百家富”专项活动为契机,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中宣传生殖保健知识、计生基础知识、奖励扶助政策等。并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药具知识的宣传。同时,督促乡村人口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关爱女孩活动等教育活动,扩大了计生知识的教育面。三是重视标语宣传和宣传品的发放工作。乡制作大型宣传画2幅,下发各种计生宣传单2600多份,并要求各村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墙报,书写3-5条永久性标语(其中包含药具宣传标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乡群众优生优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生育观念明显转变。
3、抓好优质服务,提高育龄妇女健康
一是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开展“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检查”为主的“三查”优质服务工作,给育龄妇女讲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和发放纪念品。二是积极开展孕前检查、术前检查和术后随访工作,乡计生技术人员及村计生服务员经常深入到村、户开展各项节育术后、产后随访工作,及时为术后人员提出注意事项及要求,全乡未出现任何术后感染等不良反映,受到了育龄妇女的普遍好评。三是各村均设立了药具免费发放点,拓宽了药具发放渠道,方便了群众。四是对全乡待孕、怀孕的137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关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如何服用叶酸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了育龄妇女的健康知识水平,并为她们提免费检查。
4、加强信息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乡、村两级专干每月对各村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进行核查,通过核查、更新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从而使个案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更有利于指导村级计生工作的开展,村级配备了专职药管员。
5、坚持统筹兼顾,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我们积极与县劳务输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服务管理工作,乡上及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时对全乡五个有证煤矿及砖厂等企业的流入人口进行查验登记;免费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地向流入地反馈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
6、提倡少生快富,促进利益导向机制
我乡一直关心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的生产生活,今年全乡共办理爱心保险236人,中考加分享受12人。他们除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政策外,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还尽量向他们倾斜。
今年以来,我乡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的生育愿望和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导致计划外出生势头依然强烈。二是流动人口居住地更换频繁,且是举家外出,给联系带了极大的不便,而且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一致,给执行政策带来难度;三是村级计生员待遇低,更换频繁,学习业务知识和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基层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加强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计生专干队伍综合素质。
二是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继续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宣传为重点,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搞好宣传教育。
三是重点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兑现各项奖励政策,促进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
四是充分利用村民自治好的经验,调动村民小组长的积极性,在全乡开展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及时的人性化服务。
总之,我乡的人口计生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还不少,基础工作还需加强。但是有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XX县人口计生委的大力帮助,我们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奋进,进一步夯实我乡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不断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4
(一)强化领导,形成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建设系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荣进华任组长,工会主席张丽艳任副组长,办公室、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配齐专、兼职干部,逐步建立起建设系统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分解责任,落实目标
年初,我们对照20xx年度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计生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再分解,与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分别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全面完成年度责任指标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对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奖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我局注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习与宣传。经常利用橱窗、专刊、网络、《城建情况》、《沙市城管》等载体,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计划生育新政策新规定等,营造氛围。同时,加大对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力度,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使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思想上有提高、行动上有举措、工作上有创新,增强了各单位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在区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积极与街办、社区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实现了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原则,我们坚持双重管理体制,要求所属单位大力支持所在辖区计生办、居委会的工作,服从管理,认真接受检查和指导,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加强管理,履行职责
建设行业本应是一个人员流动较频繁、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行业。因沙市地属中心城区,按照市权职能划分,区建设局主要负责小街小巷的维修和管理,建安、规划、环卫等职能在市里,所有的施工办证、在建工程人员的管理也在市里。尽管如此,我局在计划生育管理和上下联络方面,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的流动人口加强管理,确保计划生育率、流动人口的登验率达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还积极参加区、街办计生部门组织的各次会议,认真对待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统筹安排,落实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时,坚持将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生育文明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统筹安排,科学选址。已编制完成的15个村庄规划中,均按要求将卫生所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进行了统筹考虑。
20xx年度,我局在抓计划生育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进出频繁、办证不及时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工作,加强所属单位计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争取把全系统的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计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5
一、思想建设方面
一年来,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用科学理论指导计生工作,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实践。
二、计生服务所业务技能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涉及面广、责任大、任务重、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多,由于工作伊始,不知道从何着手,在计生局领导、乡委秦部长、计生站颜站长以及任大夫和张大夫的帮助和指导下,使我对计生工作有了更多、更新、更深层次的认识,并很快进入到工作状态。
一年以来,我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积极配合局、乡两级的各项工作。坚守岗位、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搞好自己的工作,同时无私奉献、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有:
1、一年四次环孕检工作。
2、完成了“四术”任务。
3、完成各项硬软件工作。
4、除以上工作外,对其它工作,都通过自身的努力,得以圆满完成。
三、履行职责、遵守纪律
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是每位干部搞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自己经常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缺席至始至终保持着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术后随访,及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与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今后的打算就是实施好家保项目。
以上四个方面是自己在这一年以来所做的工作,也是取得的成绩,但与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特别是自己的业务能力差,很难满足新时期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要求,通过总结,寻找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取长补短,弥补不足,大力改善工作作风,大力提高业务技术能力,进一步扎实认真的开展工作,力争使今后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就我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6
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为本厂育龄职工(包括停薪留职、内退人员)。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服务和管理。
第三条厂办公室负责全厂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对各单位、各科室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基层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并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掌握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督促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科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其主要负责人不能晋升职务;计划外生育的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能晋升职务、评优评先。
第六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七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证制度。凡要生育的夫妻,应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请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批准领取计划生育证。
第八条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必须接受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指导,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计划外怀孕的职工,应当在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指导下落实补救措施。
第九条实行已婚育龄妇女环检、孕检制度。育龄女职工环、孕检每四个月一次具体时间按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通知。
第十条停薪留职和内退育龄女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前,须进行当月环、孕检,确认无计划外怀孕,并与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厂办公室应在15日内将女职工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当月孕检情况等书面通知职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并索要回执。
第十一条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49周岁以下的育龄女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每四个月应自行将依法取得的现居住地有效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环孕检证明用挂号信寄厂办公室,或返回单位接受环、孕检。凡未按期寄回相关证明或返回单位接受环、孕检的.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晚婚、晚育的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按政策规定增加婚假和产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三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三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四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五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女职工,计划外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十四条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及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领取独生子女证。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按政策规定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费,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十五条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的职工,除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厂部将视违育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享受奖励费的,应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十六条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不享受有关生育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厂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原管理办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7
20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计生部门有力指导下,我们始终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全镇上、下干部的齐心协力,我们克服计生综合改革带来的阻力和困难,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
20xx年我镇计生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共出生人口426人,比去年增加55人,在出生人口中属计划内出生424人,计划外生育2例(其中早育1例、一孩抢生1例),比去年减少了3例,男女性别比为100:112,计划生育率为,与去年同比上升个百分点;今年初婚329对,晚婚率,早婚率为,比去年上升个百分点;落实节育措施420例,其中女扎4例、放环354例(一孩放环264例),比去年上升74例,人流56例,比去年减少了7例,引产6例,比去年减少了5例;应环妇检6481,已环妇检6468,环妇检率;外出人口1685人,其中育龄妇女912人,外出计生合同签订率100%,外来人口113人,其中育龄妇女59人,查验率为。今年我镇95%以上的育龄群众较好地掌握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等基础知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到了90%以上。我们的具体的做法是:。
20xx年我镇计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目前我镇共出现二例计划外(其中:一例是早育,另一例是计划外二孩),无非政策性多孩出生,截止9月份的报表显示,计划生育率,比去年高出个百分点。
2、统计误差率,根据上次市、区计生局暗访反馈,预计能控制在2%以内。
3、计生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开展了五期教育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印发计生宣传资料8000多份进村入户,7月份镇计生办与区计生局联合举办了送书下村活动,走访新婚夫妇、产后夫妇、落实节育措施妇女共839户,函盖了上级考核抽查对象,预计育龄人群计生基础知识普及率、知晓率能够达到90%以上,计生宣传品入户率也能达到90%以上。
4、计生优质服务做到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一年二四环孕检率达100%,335例术后随访率达100%,796例使用药具随访率达100%。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推广、有协议,通过五期培训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能够掌握三种以上避孕方法。计划外二孩1例,完成计划外二孩以上生育者结扎率100%。由于今年镇采取计生月月清考核办法,当年落实可靠长效节育率能够达到85%以上,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1%以下。
5、依法管理做到公正、合法、规范。无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无搭车收费、乱收费,无严重行政侵权行为。合同签订率100%,当年2例计划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例,两例均未兑现,年底完成考核任务有一定难度。
6、流动人口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服务机制,90%以上的成年流动人口得到管理与服务,外出人口在册率100%,发证率在98%以上,外来人口验证率,以上均达到考核任务。
7、计生民主管理,43个村均建立村级民主管理计生工作机制,今年镇专门拿出20xx多元为43个村制作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开牌,村级计生联系员报酬要达到村主要领导的70%以上有一定的难度。建立了属地管理工作机制,计生统计交接率达100%,在我镇没有出现一例外来人口的计划外生育。
8、计生信息管理,通过10月份在区计生局的集中更改,录用,基础计生统计信息准确无误,现已脱离手工做报表,实现育龄妇女信息网上管理与交接。
9、计生协会,今年率先完成计生协会换届,协会合格率达100%,建立了4个单位协会,航埠村协会、上河东协会分别被评为市、区级先进协会。新家庭计划做到有活动、有项目、有服务。镇政府出台了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对27对独女户分别一次奖励1000元。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有所改变。
20xx年计生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根据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政府落实分工,形成了由镇长亲自抓,副镇长具体抓,下设四个责任片分片抓,镇计生办专干分片业务指导良好局面。为使政令畅通无阻,3月份开计生大会分别与43个行政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计生工作列入村考核要求。并对全镇机关干部也进行了加压,镇党委专门下发[20xx]7号文件明确各自的责任。对管理区实行划拔计划生育经费(8000元),实行计生工作任务包干,各管理区全年完成八项指标的实行百分制考核增补各管理区经费1000元(按实得分计发),低于90分不增补经费。从上到下,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对未驻村的领导、一般干部分别挂到村和点;如管理区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分管领导、联系片领导、管理区主任实行每人每例各扣200元,对各驻村干部、联系村人员实行扣除300元,未完成二.四环孕检的每例扣5元(第二期的扣15元)。为预防计划外生育出现,我们还建立落实“放环”工作月月清考核办法,对于100%完成村本月放环任务的奖励300元;对于完成任务数的70%以上,奖励250元;完成任务数的50%以上的,奖励200元;完成任务数30%以上的,奖励100元;每月一例应放环数都未完成的,不予奖励。以上由财办按月从干部工资中扣除及兑现奖励。以上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使我镇今年放环数比去年上升,引流产比例比去年明显下降,计划外生育例数比去年减少了3例,计划生育率比去年上升了个百分点。
二、加强宣传,深化服务。
随着计生综合改革方向的转变,今后计生管理模式逐步向宣教和服务方向发展。为适应形势变化,我们年初确立了从宣传与服务入手,将我们宣教和服务变成平时我们管理手段,不断丰富我镇群众的生育文化。为此,我镇专门成立了宣教工作小组,年初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培训镇干部、村干部、村计生服务员、广大育龄妇女。依托协会阵地、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采取上街咨询、下村演说、送书入户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计生科普知识,消除群众在生育方面的误区。据统计,今年我镇办各类大小计生培训15期,上街搞活动2次,下村授课4期,送书入户2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累计受教育人群12000余人次。
在服务上,我镇形成镇、村、组三级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村党员干部的作用,提高了计生服务面。首先,我们结合二.四环孕检,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其次,在推行知情选择的.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随访服务。对产后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妇女,使用药具妇女,暂未选择措施妇女,孕期妇女及术后妇女,将党委、政府的计生优质服务送入千家万户。再次,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家庭计划活动中,我们主动对接计生困难户,向她们提供致富信息,免费培训技术。如6月15日至23日镇里举办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我们不仅免费为她们培训,而且还及时将这批妇女推荐就业。据统计:我镇今年共为6468名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796名妇女长期提供药具及访视,随访女扎对象4人,放环对象354人,引流产对象62人,产后妇女426人,指导329对新婚夫妇优生优育。在搞好服务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服务质量,严禁走过场的服务。
三、巩固基础,推进亮点。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事关全局,稍有松懈就会反弹。为此,镇政府今年共划拨计生经费32000-36000元,用于计生基础工作的开展。专门出台计生月月考核制度,完善所以今年我镇的计生基础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亮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具体表现如下:
1、二.四环孕检及时到位。今年以来,我们经心组织了3月份、9月份的环孕检工作,一年四次孕检服务,统一以管理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了专干包片督促,驻村干部包村催办,管理区主任严管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此项硬性工作如期完成,今年我镇的孕检率100%,环妇检率。一年来落实补救措施50人次,落实节扎1人。通过二.四环孕检,有效地预防计划外怀孕的发生,提高了我镇计划生育的总体水平。
2、计生微机正常运行,计生现居住地交接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我们完成了计生信息的更改及核对工作,做到计生信息月月录入,及时更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通过10月份在区计生局的集中更改,录用,基础计生统计信息准确无误,现已脱离手工做报表,实现育龄妇女信息网上管理与交接。
3、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规范操作。在去年试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以来,我镇今年继续推行此项亮点工作。生育妇女在政府指导下,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长效可靠的避孕方法,取消原先生育二孩必须结扎的一刀切政策。在生育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为确保计生各项考核指标能按时完成,我们采取了以合同约束办法,从制度上、法律上、选择上规范,在全镇43个行政村开展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深受广大育龄妇女喜欢。
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规范。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今年逐步规范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对于已建村要求规范操作,群众知晓,不流于形式。进一步将我镇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到村里,计生自治章程定在村中,计生约束和监督机制建在村上。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今年以来,我们共对113名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查验,方便了来我镇经商、务工者。并对44户私房出租户签订外来流动人口责任书,经过平时的大清查,使外来流动人口验证率达到了。据统计:今年我们共为825名外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主动与现居住进行计生信息联系,积极配合外地乡镇来我镇搞计生工作6次。
6、计生协会工作不继创新。在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中,我们开展了“”国策宣传活动日,将计生政策法规传入家家户户。镇计生协也进行了换届,重新选出了新一届理事会。在争创评比活动中,各村计生协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各出特色。如航埠村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出新招,按村17个生产队布署配套村计生协会小组,并增设了村集镇区流动人口协会管理小组,为村协会理事会成员、协会小组长分配任务,每人管理一小部分妇女,一到透环期间就由他们负责催叫,平时他们还负责落实村协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减轻了村两委的压力。另外,上河东村计生协也搞得有声有色,被评为区级先进计生协会。
四、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今年我镇出现了2例计划外生育,其中早育1例、二孩抢生1例。我们分别给予处罚,从立案、询问、调查、审批、下发决定书、送达等有关重点程序,我们做到小心谨慎,依法操作,全年没有出现行政败诉案件,树立了我镇计生执法的威信。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推开,影响了节育措施的落实。从上面数字显示看,放环率明显下降,使用药具率明显升高,引产、流产仍占相当比例。说明育龄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着计生行政手段的转变,有些群众仍存在狡性心理。这给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是我们迫不及待急需解决的课题。
2、外出务工妇女的不断增加,给我镇的环孕检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据统计今年环妇检就有216名人员返回检查,43人寄回证明。特别是一些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人员经常外出,是造成计划外发生的隐患。今年所出现的2例计划处生育,有1例就是出现在外出人员身上。因此,外出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也是我镇急于解决的难点。
3、现居住地管理政策的出台,给我镇的集体非农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先为发展航埠小城镇,出现了大批买户口迁移户,还有大中专毕业生未分配户口空挂在集镇上的人群,这些人居住杂乱,涉及沟溪乡、华墅乡、后溪镇等乡镇的非农户,而这批人大多又无住址可查,给我们计生交接带来巨大压力。而这批人又正值生育年龄,特别容易出现计划外生育,况且真正管理起来也相当困难。
4、计生依法行政要求过高与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相矛盾。今年我镇处理的2例计划处生育,就有1例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我们依法行政相当被动,同时也是造成罚款兑现率上不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航埠镇是个人口大镇,有43个行政村,总人口50074人,需要管理的育龄妇女有17448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64人。面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决心在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中冲破困难和阻力,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计划生育,积极稳妥地推进计生综合改革,稳定我镇的低生育水平、提高我镇的出生人口素质。为此,我们应:
1、继续加大计生宣传力度,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任务,从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村民自治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另外,我们还准备尝试对未婚青年的宣教,提高这块人员对计生法规政策的了解,消除我镇计生宣传的空白区,预防未婚青年计划外生育的发生。
2、继续抓实二.四环孕检工作,确保基层基础性工作到位。在此基础上我们不仅要继续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而且在月月随访工作中要加强有效监控,防止计划外怀孕漏洞的出现。在节育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要继续推行一孩、二孩放环为主,其它避孕方法为辅的工作导向,正确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3、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自治章程,确保全镇计划生育工作重心能够下移。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着重落实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依法制定、完善和落实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村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我们不仅要做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而且要做到依法行政的程序合法,公平对待每位群众。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中,我们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好一年两次的查环、查病、查孕工作,继续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帮助育龄妇女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上的困难。广泛开展产后、产前、术后、用药的随访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融洽干群关系。
5、加强外来、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着重解决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上的问题,针对外来流动人口,我们将继续加强登记、查验力度,杜绝外地计划外生育在我镇的出现。针对本镇外出育龄人员,我们不仅要加强未婚青年的宣教,落实担保人制度;而且对已婚妇女外出,则开展外出前环孕检,落实节育措施,跟踪服务等工作。关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我们准备与派出所一道开展集镇非农户原籍摸底工作,尽最大可能查出具体下落,进行计生信息交接。
6、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强化协会组织建设。我们要继续深化创建“一流协会”活动,在原有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协会的五大职能,使我镇计生协会成为实现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排头兵。
7、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繁重,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这就必须有一支年富力强、适应形势需要、又有创新能力的工作者队伍。为此,20xx年我们要加强计生服务员的业务培训,加大计生服务员队伍的调整力度。另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镇干部的计生考核,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的奖勤罚懒机制,促进全镇计生工作上水平。
航埠镇计生办
20xx年12月4日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8
今年,我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通过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帮助计生户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1、领导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江涛任组长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实施意见,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了工作经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帮扶工作5次,并督促工作人员经常上门了解帮扶户情况,为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排忧解难,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确保了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真正落到镇、落实到村、落实到户。
2、管理到位。一是年初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按要求帮扶,为便于指导和发挥规模帮扶效应,将帮扶户选择在联系镇-杨柳镇,选择两户新增户均为比较困难的独生子女户,所选帮扶户均为当地遵纪守法户和五好家庭户,对新增户全部签定帮扶协议并挂牌,建立帮扶卡,联系户和帮带户均登记造册,做到软件资料规范完善。
3、帮扶措施到位。一是采取上门走访,送发资料等形式,向帮扶对象提供致富信息。深入帮扶户宣传猪链球菌病知识,为帮扶户订阅家庭生活报,帮帮扶户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发展重点。二是为帮扶户提供发展资金和技术。资助帮扶资金6146元,帮助帮扶对象确定种养殖致富项目,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跟踪,保证帮扶对象发展项目取得实效。三是落实具体优惠政策。将基地征地范围内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一次性发放并纳入征地补偿费支付范围;对基地内计生户在办理农户修建时提供优惠高效服务。
二、真帮实扶,成效明显
1、帮扶对象普遍实现了脱贫致富。通过帮扶,让帮扶对象普遍掌握了一门以上种养殖技术,确立了一个稳定的致富项目,实现了脱贫致富的目标。
2、改变了帮扶对象的生育观念。通过帮扶,使帮扶对象感受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了少生、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念,自觉落实了可靠的节育措施,对周围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
3、帮助帮扶对象建起了文明幸福的小家庭。通过真帮实扶,让帮扶对象找到了致富门路,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精神生活也日渐丰富,为建设文明幸福的小家庭奠定了基础。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制度,摸排计生情况,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掌握本厂人员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对家庭及婚育等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录入计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三、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
四、落实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发放、领取账册,做好发放、领取登记明细工作。
五、做好每年两次的`“三情”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妇检人员按时参加检查,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推迟检查时间给厂造成不良影响的,厂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做好本厂反馈人员(妻子在外地工作的男职工)每年一次的反馈工作,督促其及时上交反馈卡。
七、各车间要严格把关管辖范围内育龄女职工的动态调查,不定期对其进行谈话、家庭随访,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防止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
八、一经发现有违反安徽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员,厂部将按计生政策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0
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中所规定的各种禁忌症,经治疗者。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2次人流史或连续3年均有终止妊娠史者。
3、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限用甾体类避孕药失败者。
4、生殖道畸形或盆腔包块者。
5、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出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切除术者。
6、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或宫颈显露困难者。
7、脊柱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截石卧位困难者。
8、宫内节育器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环妊娠或绝经1年以上者。
9、严重的器质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10、年龄≤20岁或≥50岁。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1
一、领导重视,高度关注志愿事业。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志愿者义工工作,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镇党委书记彭伟贤同志要求,我镇义工组织要及时掌握信息,大力化解矛盾,通过“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我镇“乡风文明建设”和和谐港口建设。市财政局、民政局、团市委等单位领导经常到我镇开展专题调研,并予以大力支持,市财政、镇政府分别下拨10万元和25万元,用以支持志愿服务工作。
(一)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志愿(义工)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在镇9个社区(村)成立志愿者(义工)服务站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推进志愿者(义工)服务队组织建设,义工组织不断壮大,7月25日老教工志愿者(义工)服务队正式挂牌成立;镇内9所小学、3所中学也纷纷成立亲子义工队(少年义工队);同时加大在“两新”组织中成立义工组织,目前中山市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中山市先行陈列品展示有限公司已挂牌成立志愿者(义工)队。到目前止,全镇志愿者(义工)人数达xx余人,基本形成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四板块志愿者(义工)组织。
(二)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工作制度。
“两委”换届选举后,从新调整了农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的组织架构,要求各村(社区)政工书记任站长,团支部书记和一名老干部任副站长,进一步完善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团员青年踊跃参加志愿(义工)服务;各义工服务队(站)建立完善、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透明公开、专人管理。民主服务站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把原有队伍分为三个活动小组,即青年志愿者活动小组(团员青年为主)、关工委志愿者活动小组(老干部、老党员为主)、农村义工活动小组(农村群众生产小组长为主),每组由一名村(居)委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开展活动;居委会服务站也成立了港口镇首个志愿者(义工)基金会;镇服务总队开设志愿者(义工)信息公共邮箱,坚持“一事一报”制度,实行“每月有汇报、每季有活动、每半年有小结、每年有总结”的管理模式;全面开展创建星级服务站工作。镇服务总队每月制作一期《港口镇志愿者(义工)简报(月刊)》,到目前为止已有九期,成为宣传志愿(义工)事业的阵地。
二、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20xx年,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志愿者(义工)的素质、业务能力,镇志愿者(义工)服务总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志愿者(义工)学习、交流。4月11日,举行了全镇志愿者骨干普法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市普法讲师团成员郑秀娟同志进行现场培训,全镇150名志愿者(义工)骨干参加培训;8月29日,组织全镇9个社区(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站长参加全市社区(农村)志愿事业发展基金xx年第八期竞标会;11月26日,举办全镇团员干部培训班,邀请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慧玲作《青年志愿者(义工)基础知识》专题课,全镇120名团员青年接受培训;从11月开始,先后组织全镇22名志愿者(义工)骨干参加“中山、深圳、香港志愿者交流培训”;12月13日,组织义工骨干参加“防震减灾培训班”。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2
今年年初,我院与卫生局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按照责任状的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制定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保障,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指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首先我院成立了由院长、党支部书记杨跃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副书记、副院长具体抓,科室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机制,为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院利用大型宣传日发放宣传提纲1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副,制作横幅两条。并与b超、妇科等科室签订责任状4份,大型义诊二次,总投资1000余元。
严明纪律、一丝不苟
1、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认真查验《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严格执行《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在实施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时,认真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 《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坚持使用省计生委、卫生厅制定的《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登记薄》,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3、在助产时,认真查验《生育证》,对无《生育证》的患者,及时告知计划生育部门,并做好记录。
4、按照上级要求,医院制定了铁的纪律,严禁开展非医疗性胎儿性别鉴定及胎儿性别比鉴定。违者罚款2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公职。
5、严禁私自为计划生育对象取消节育措施,违者严肃处理。
6、制定严格的制度,不准出具有关计划生育的假医学诊断和证明。
7、认真做好“三送”优质服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数据,确保“三送”工作落实到位。
成果显著、完成任务
XX年,我院按照与卫生局签订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其中分娩人数235人,有证人数224人,无证上报11人,三送人数235人;上环53人,去环69人;人工流产137人,其中育龄人数22人,合格证明数22人,中引计划内1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203人,有生育证明的203人;全部使用知情选择同意书,验证率均达到100%。科室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4份,全年实现无纰漏现象发生。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3
XX年,XX社区计生协会小组在区计生委、XX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社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使XX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顺利进展并在~年年终考核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为增强男性自身的认识,提高男性保护配偶和自我生殖健康的意识。
在XX日男性生殖健康日、艾滋病日组织辖区男性群众25名举办了男性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知识答卷活动。
三、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2名产后哺乳期育龄妇女进行家访,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X日,XX社区邀请XX医科大的丁教授为辖区的32名育龄妇女讲解了女性生殖健康讲座,
目的在于增强育龄群众对自身的健康了解,掌握运用正确的预防方法,对自身的健康进行调适,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五、X日下午,XX社区利用社区视频学校组织辖区育龄妇女28人收看了cctv-新闻会客厅人口日专题片,
通过观看使大家更加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用现行生育政策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减少人口从多给社会带来的压力,为世界人口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六、XX社区为辖区45名流动人口办理了临时婚育证明、
为2户居民办理了独生子女费、为4户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了生育联系卡、为3户居民办理了转独生子女费证明、为1户纯居民办理了二胎指标、上报第二批符合政策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家庭名单。
七、为了提高计生宣传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XX日计生宣传员参加了区计生委举办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获得了2等奖。
八、为了使少数民族育龄妇女正确选择使用避孕药具,
XX日,XX社组织辖区少数民族育龄妇女参加了有XX街道计生办举办的少数民族药具知识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少数民族育龄妇女自身保护意识,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九、为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
实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摸清育龄妇女底数,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台帐,每季度还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清理清查工作。并在《原籍婚育证明》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对无《原籍婚育证明》的限期补办,对本新村的流入、流出人员随时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并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中属于三种重点管理人员的信息录入微机向户籍地反馈,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服务,保证了XX社区无一例计划外生育发生。
通过工作的努力,XX社区计生将吸取好的经验,发挥自己的特色,把社区的计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和完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z市人民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第一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科室管理、单位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第二条本规定对象为本院在职、在岗49岁以下男女职工,包括在编、集体、招聘、季节工及内退人员。
第三条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我院计生办分类建立计划生育男、女档案,开展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按计划生育管理要求,院计生办对各科室育龄妇女安排每季度月末到计划生育指导站孕(环)检一次,不得有漏检,代检现象,妇检率要求为百分之百。
第五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节育、新生儿死亡等计划生育信息,每月月底报院计生办,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六条各科室要全力配合院计生办对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大月份怀孕,小孩出生死亡者,科室要跟踪调查,查明死亡原因,出具死亡证明并写出书面说明,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报院计生办备案。
第七条各科室要负责在规定时间(顺产三个月、剖妇产六个月)内的育龄女职工采取节育措施。
第八条各科室对本科育龄女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要由护士长及计生专干对请假者妇检,妇检无孕情方可准假。
第九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女职工基本情况,事实婚姻形成后,立即办理妇检证参加院内妇检,不能因任何借口而不参加院内妇检。
第十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男职工及家属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每半年向院计生办反馈一次。
第十一条本院育龄男、女职工申请生育二胎,必须遵照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签署意见后方可申请。
第十二条严禁本院医务人员为申请生育二胎者开具虚假病历或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第十三条院部负责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惩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男、女职工进行严厉查处。按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第十四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5
今年以来,黄金桥社区计生工作在上级计生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开发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社区党总支的高度重视和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下,措施上及时到位,行动上快速出击,抢抓全区计生工作突击行动的有利时机,努力完成了开发区管委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半年的计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为更好地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社区党总支及时召开会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指定各小组的计划生育责任人,重点做好本村的妇检、服务等工作。截止20xx年6月底,社区最新统计数据为总户数:户,人,其中,育龄妇女人,已婚育龄妇女人,落实“四术”例,应采取长效措施的人,其中绝育人,上环人,落实补救措施例,手术落实率达%。
虽然我村育龄妇女人数不多,但是比较复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多,外出人口也比较多。我们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育、节育等信息,立即上门登记,根据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填写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准确,对村内的育龄妇女情况熟记于心,做好社区内出生人口的清查工作。我村自20xx年1月到20xx年6月只出生人,符合政策生育率。
二、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群众举报和开具出生入户证明把关,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和历年超生对象逐一核实。今年开春以来,发出征收决定书宗,征收宗,已征收到位金额元,期满仍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宗,执行到位金额元。
三、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让计生观念深入人心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礼育观念,营造和谐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借开发区党委“千人十户”的春风,积极开展为计生户送资料,送温暖,送关爱,并积极出谋划策为其寻找发展出路,确保了计生困难家庭帮扶情况的全面落实;“三八妇女节”与辖区共建单位同庆迎三八妇女节活动。充分利用各节假日、元旦、春节等在辖区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份,接受教育群众多人。积极宣传人口文化,健康生活等知识。
在今年的两次生殖健康服务月中,积极宣传各种计生政策,对社区的妇女进行乳透,B超,妇科疾病检查,参检率达到了%。没有超怀现象,在一年四次孕检服务中,村党支部给了大力支持,出资余元,为前来参加人员发放了纪念品。
四、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社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民警联合开展流动人口大排查活动,重点对外来人口进行排查摸底。本次活动,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计生宣传活动,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真正做到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与常住人口育龄妇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也为做好下一阶段的计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婚育流动人口管理。在摸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前提下,为流动人口办理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使他们享有同本地居民同等的计生服务,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动态化管理。同时,适时地根据新出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二是加强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根据流管办相关工作要求,我社区认真组织落实,明确分工,合理安排,促进了流管工作的全面推进。
五、为育龄妇女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结合妇女的特殊情况,社区计生协会及时了解她们的需求,做好各个时期的教育及指导工作。今年共办理准生证份。特别是加强对符合政策生育二胎的指定专人进行孕情包保,经常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普及叶酸知识,提供免费叶酸,对产后哺乳期育龄妇女进行家访,提供产后保健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送避孕药具上门,对不方便上门的一律采取电话随访。在企业内的女职工不能享受到正当的权利时,社区计生办积极与所在单位交涉,保证女职工权益。平时还利用各种活动关心育龄妇女生活。为提高妇女们的身体素质,社区及时组织妇科体检,发现病情,及时治疗。
六、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主的计生优质服务。
一是根据我村实际情况,我村计生干部主动到群众家中发放药具并宣传相关节育措施,做好了有生育史育龄妇女的避孕工作,并向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接送服务;二是计卫联手,采取与市计生中心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做好孕前型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知情选取择工作,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自身的节育措施;四是全面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对查出患各种妇科病的及时给予了指导治疗;五是做好了药具发放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对使用药具的群众进行随防,及时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为育龄群众办好了实事。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开发区计生管理部门的具体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我社区计生工作,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使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在我村得到全面普及,使我村的计生工作得到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扎实工作,努力做到腿勤、嘴勤,克服困难杜绝超生、超怀事件的发生,以不断创新精神,使我村的计划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6
20xx年,我校按照区局计划生育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现将本年度我校此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做总结汇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领导负责,兼职人员管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各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教师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三、落实国家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政策,提高女童入学率,女童入学率达到100。
四、加强本校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及时督促育龄女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和环孕情检查,落实率达100。
五、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户籍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计生法律法规办事。
六、加强对学生人口知识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全面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
七、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本年度我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职工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圆满。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7
我村位于XX镇建城区中心,全村现常住人口430人,育龄妇女113人,外来人员达1500人,我村在这样良好的人口环境下,通过上级的有关领导与我们不懈努力,依靠广大村民自觉性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凝聚力,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出了一系列新的路子,
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的领导;
二是发挥了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
三是强化了计划生育的宣传和自我教育;
四是巩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果。历年来,我村没有出现一列违法生育对象,保持了历年来我村计划生育先进村的光荣称号,以下是我村简要的工作汇报:
一、认准一个目标,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多、联系广的优势,对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等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使协会扎根在群众之中,作用在育龄夫妇身上,利益于广大村民,为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二、我村充分利用以育龄妇女为主体,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各种宣传品,购置计生知识小手册上门分发给会员与群众,进行全面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会员之家”等阵地,向广大群众、村民,特别是新婚姻夫妇的传授新婚保健知识,优婚、优育、优教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特别是以“五·二九”会员活动日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使村民群众得到了进一步的教育,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成果。
三、随着计生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我们的工作思路随着在变。村干部的观念也在变,村计生服务以助人为乐、上门服务、私自解囊帮助群众燃眉之急等真情画面演绎在我们村两委身边。此外,我村还推出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对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结对扶贫和失学儿童捐款助学活动;对独女户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除镇政府奖予独女户20xx元,村集体额外再奖励1000元。
随着我村工作历年来探索积累经验,对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镇政府每年3次孕环检工作,我村完成率达到100%,历年来没有发生一例计划外生育,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坚定信念,一如既往地做好计划生育这项神圣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再创辉煌!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8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和金石镇计生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县计生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了我局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落到实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制度,我局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考核内容,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并及时向县计生委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是按要求布置和完善计划生育活动办公室,更新工作日志;四是制定措施,严格落实。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我们制定了《**局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同时与各干部职工签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把个人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真正形成了制度规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常抓常新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国策上来
为使我局干部职工全面掌握、系统了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提高对基本国策的认识,我们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新办发[20xx]2号、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订阅了《中国人口报》,努力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学习、培训、宣传任务,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投入到计生工作中来,形成了单位抓个人、个人抓家属的良好局面。严格管理,每季度按时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健康检查,落实相应节育政策,有效保证了我局计划生育节育率100%。
三、责任明确,严明奖罚,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及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结合我局实际,制订计生工作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相关责任人签订了计生目标责任状,并督促缴纳计生风险抵押金到位,其中党政一把手每人500元,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每人400元,其他干部职工没人300元,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权、利。并根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状制定了几项规定:一是对未完成计生工作任务的科室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取消未完成计生工作任务的科室或个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取消未完成计生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年终奖励,风险抵押金兑奖兑罚;四是对妇检不到位,手术不到位,隐瞒超生的,依法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四、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大服务力度
今年,我局计生协会活动丰富多彩,已开展计生协会活动2次,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助手作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来宣传计划生育,计生协会会员带头宣传、执行计生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人们自愿的行为。
五、联系村工作
今年我局联系**村的计生工作,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管主任带领计生专干两次到村指导,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对象的形式,详细了解该村计生队伍、计生服务、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村级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督促其更好的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年来,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一定振奋精神,继续努力,为以后我局计生工作再创新水平而奋斗。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19
一、改革城区体制 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xx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 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计生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两次督促检查,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序。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增强了各级的责任心和危机感。
总之,经过近几年努力,川汇区改革和完善了城区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初步理顺了关系,健全了管理服务网络,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初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服务的轨道。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20
一、计生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
1、计生服务所负责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管理。
2、搞好人口预测,制定并落实人口计划,及时上报月报表、年报表。
3、审批、发放一胎生育指标;按程序审核上报二胎或多胎生育指标;落实好当年有生育妇女的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的服务工作;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加强人口管理,及时核实变更帐卡,帐卡册保持一致,夯实基础、从严治理,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新机制。
5、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生知识宣传贯彻,大力推进依法治计工作,禁止计划外一孩、二孩及多孩生育,杜绝早婚、早孕和无证生育现象。
6、计生服务所负责人负责综合情况,协助领导决策、制定年度计划,组织落实、指导、督查、考评、记载等工作。
7、及时准确地完成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统计员负责检查核对帐卡、审报统计报表、指导计生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反馈本所计生工作情况的信息。
8、当年的计划生育率、环扎率、外流人口持验证率、计生知识“知晓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要求标准,现孕、出生统计无误差。
二、奖惩办法
(一)惩罚办法
1、镇党委组织人员每月抽取几个村进行督查,每个村抽10%至15%的户进行督查。计生所对各村的计生督查无资料、无记录的,追究计生所负
责人的责任。
2、在平时的督查中,本村发现漏报1例计划外一胎生育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当月30元计生津贴,镇领导找谈话;发现漏报2例以上计划外一胎生育或发现1例计划外二胎以上生育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当月50元计生津贴,计生包点人员要做出书面检查。
3、帐卡变更不及时,统计报表、帐卡在限期内未上报,或发现漏报、错报现象,应登而漏登、错登的每次检查超出5例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20元计生津贴。
4、计生所如有延误和错报、漏报,影响本服务所计生成绩的,扣除统计员和计生所主任各50元计生津贴;在统计所需的各种表、簿、卡、册提供上(特殊情况除外)延误了时间,影响了本所正常工作,由计生所负责人负总责。
5、每季度开展一次计生账、卡、簿检查评比一次,被评为最差的一个要拿来与最好的.一个进行横向对比,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的则限期整改,三次的镇领导找谈话。
6、在计生工作会议及突击活动中,凡迟到一次的扣除计生岗位津贴30元;迟到两次的,或旷工1次的,除扣除计生岗位津贴50元外,镇领导找谈话。无故不参加计生学习培训及工作会议,无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发现一次,按有关制度执行。
7、在上级计生检查中,由于计生所工作的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计生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100元计生津贴,并作出书面经验教训总结。
8、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被抽对的村年终检查受一票否决,则计生所包点人员年终考核降低一个等次,并扣发年终奖金,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包点领导及包点干部负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所扣除的津贴全部用于相关的奖励。
(二)奖励办法
1、在每季度开展的计生账、卡、簿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最好的,看错漏情况给予50―100的奖励。
2、对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计生指标任务,年度受到县委表彰的分别奖励计生人员100元;受到全市表彰的奖励计生人员200元;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奖励计生人员300元。
3、计生工作有创新,给镇党委争得荣誉受表彰的,如现场会在本镇召开的,县级的分别奖励计生人员50元,市级的分别奖励计生人员100元,区级以上的分别奖励计生人员150元。
4、市级以上检查中,如被抽对的村年终检查能够顺利通过,给予计生所包点人员1000元奖励,对包点领导及包点干部则另行奖励。
5、对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计生指标任务,对包点各项计生工作完成较好的,则给予表彰奖励,年终评优优先考虑。
以上各项奖励从镇财政计生经费中给予解决。
三、相关制度会议制度
1、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中心内容: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任务,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流工作经验。
2、计划生育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中心内容:听取各村汇报计划生育指标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中心内容:一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有关政策;二是总结上月工作、安排本月工作,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三是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帐、卡、册的填写及记录,讨论研究和处理存在问题。
4、设立会议记录本,将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所解决问题等记录保存。
宣传工作制度
1、有宣传阵地、有宣传组织。以计生服务所为主,协调文化站、妇联、共青团等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每年要组织一至二次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
2、宣传内容: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等为经常性宣传教育内容,完成集中宣传任务和社会宣传任务。
3、充分利用广播、刊物、板报、知识竞赛和有关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宣传教育工作要设有全年计划,每次活动有记录和总结。
培训工作制度
1、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4次培训。
2、年初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时间、对象和授课人。
3、培训内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条例》、统计报表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4、培训形式:每月计划生育例会为固定学习日;不定期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1、按育龄妇女户口、孩次、避孕措施等分类建立育龄妇女卡,育龄妇女卡的年龄为20-49周岁。
2、各种帐簿、卡片和计划生育手册要认真填写、字迹清楚、不漏项,帐、卡、册内容和数字一致。
统计工作制度
1、建立计划生育情况报告单和月统计报表制度。各村每月2日前将月
统计报表报给统计员。
2、建立季统计报表制度。各点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将季度统计报表上报统计员。
3、建立年统计报表制度。各点每年6月、10月的15日前将年度统计报表上报统计员。
4、有关要求:各种报表、统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数据准确无瞒报、漏报、错报现象,字迹清楚。
5、认真建立和保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资料,每年初将计划生育报表归档立卷。
孕情检查制度
1、规范孕检工作,落实《孕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分析孕情,严把孕检关,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妊娠,增进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
2、对上节育环妇女每年透环一次,对使用药具避孕的育龄妇女每年三月、九月进行两次孕情普查,对重点人要每月进行一次孕情检查。
3、每年5月份组织育龄妇女进行查体,将孕情检查、生殖健康检查、防癌普查并举,边普查边跟踪治疗,边宣传预防和治疗措施。
访视制度
(一)婚后访视
1、对结婚后未有生育指标的育龄妇女,要及时送避孕药具使用知识和避孕药具等。
2、对结婚后有生育指标的育龄妇女,要送孕期保健知识和优生知识等。
(二)产后视访
1、对产后的育龄妇女,要指导哺乳期如何避孕,上门送避孕药具等。
2、对产后的育龄妇女,指导如何自我保健、母乳喂养和优育等。
(三)术后访视
1、 对上节育环的,要登门指导上环后应注意事项,做好服务工作。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外语学习资料、各类资格考试、文学作品欣赏、中学教育、应用写作文书、高等教育、专业论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等内容。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时间在30日以上的育龄人口(以下简称流动人口)。
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除外)跨区流动,以及异地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育龄人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有关的各项权利。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和县(区)公安、民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交通、教育、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指导已婚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三)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四)与已婚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五)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限期补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指导、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与外来承包、施工、经营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五)组织为已婚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技术等生殖保健服务,对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进行检查;
(六)与已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通报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内容,并组织村(居)民参与制定和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第十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经常性管理:
(一)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流动人口在商品、集贸市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市场经营者或者市场管理机构负责;
(三)其他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确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配合查验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
(三)组织已婚流动人口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的避孕节育技术等生殖保健服务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四)掌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十二条 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全国统一的婚育证明。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婚育证明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 已婚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应当合法、公平、合理,体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损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文本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在婚育证明上验证盖章,并登记造册;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婚育证明可以由现居住地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一)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现居住地发证机关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
第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有关证照时,应当按照规定核查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十七条 向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主动配合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 外来承包、施工、经营的单位应当与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将本单位已婚育龄人口生育节育情况登记造册,报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九条 流动人口夫妻申请生育第一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为其办理一胎生育证:
(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者所生子女随父落户的;
(二)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
第二十条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胎生育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胎的申请;
(二)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四)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发证机关办理一胎生育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
流动人口申请办理一胎生育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流动人口夫妻申请再生育的,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规定执行;但女方因婚姻关系在现居住地生活1年以上形成事实迁移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可以按照女方现居住地的生育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不得收取工本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检查。已婚流动人口应当接受现居住地组织的检查。
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也可以由其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对未通报避孕节育情况或者未寄回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的,已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检查。现居住地已将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或者已婚流动人口已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不得要求其返回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二十四条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的;
(二)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收取工本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三)通报虚假的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
(四)现居住地已将已婚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或者已婚流动人口已自行将依法取得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仍要求其返回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未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篇22
(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机关经费(办公费、业务费)由办公室统一分配使用,从严掌握,不得违反财务规定。
2、经费开支,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类开支发票,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未经审核和批准的各类发票,一律不准入帐报销。
3、未经领导同意,各科(室、站)和个人不得随意购买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4、出差预借经费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无特殊情况拖延报销者由出差人负责。报销差旅费,必须单据齐全,手续完备,不得弄虚作假、多报或重报。
5、经费开支实行经办人在发票或单据上签字、审核、报销登记制度。
6、经费开支情况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并呈送月收支平衡表,每季度向主任办公会议汇报,并在公开栏公开,年终向委务会汇报并公开或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7、机关共用财产均由办公室统一配置管理(包括省人口委配置财产)。固定财产均要造册登记,配给各科(室、站)的财产由各科(室、站)具体负责管理,凡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工具,均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使用人办理借用手续,妥善保管使用,用后即还,不得长期占用或化为己有,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8、配置的物品、财产,如发生报废、损坏、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经管人员注明,在登记册上注明原因。固定财产若损坏、丢失可视其情况赔偿。
(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使用范围:领导工作用车、公务用车、人口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用车、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有急事或因病住院用车、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2、管理制度
①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统一调动,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派车,凡属领导和干部职工个人办私事用车和外单位借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打招呼,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派车。
②驾驶人员要保养好车辆,按时出车,安全行驶。
③驾驶人员要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除维修车辆外,在机关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按时出车,按旷工对待。
④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出车或以车谋私,违者按下列办法处罚: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内奖金,若再次违反,停止工作,限两月内自行联系单位调出。
⑤驾驶人员要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做到勤保养、会维修、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好出车登记,作为年终考核工作实绩、评比的依据。
⑥不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违者按擅自用车处理。造成事故和损失者由本人负责,司机按第四条办法处理。
⑦车辆需购零部件,司机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打招呼,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员与司机两人购买结帐。车辆修理,须由司机和办公室人员同去修理厂,共同验证修理部位、更换零件、计价、结帐,否则不予报销。
⑧车辆城区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外出加油由随车人员和司机结帐。
⑨驾驶人员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出车回来后,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驾车在外过夜,造成车辆损坏和丢失由驾驶人员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