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总结 第1篇
一、档案科研成果转化的方式
(一)建言献策。当前对于一些档案的研究政治色彩非常浓厚,而研究的成果也是趋向于政治性的。此外,我国一些机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一般都会认真参考研究成果,希望通过研究成果,促进决策的合理化。能为国家机关部门提供借鉴作用的档案大部分是重要档案。因此,档案工作部门也会对这些档案予以重点管理与保护。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机制,对这些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为国家方针政策的提出提供诸多的参考价值。
(二)治学有人。一直以来,学界一方面对档案进行理论研究,一方面也进行相应的应用研究。而且,对于一些理论研究也以专著、论文等形式公开发表,这就使得整个档案研究体系更加完善,极大地丰富了档案的内容。档案的理论并不是纯粹的空洞理论,也因此具有了极强的实践价值功能。
(三)直接运用。当前,我国大部分档案科研成果的转化是通过间接形式去完成的,但是,为了更好的更快地实现档案科研成果转化,档案的研究者们更多地希望通过直接的方式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档案库房则是一个可以供参考的方式。中国古代档案库的建设是非常发达的,其中个别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和借鉴。在原有的基础上建设档案库既省时省力又省资金。
二、实现档案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
(一)构建档案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当前我们国家许多的学科虽然具有极大的作用,但是它们的社会地位却不高。哲学、档案学等等就处于这种尴尬学科的地位。由于档案学的社会地位不高且处于冷门学科等原因,国家对于这种学科的科研成果转化未能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更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去保障。因此,在缺乏法治保障的情况下,档案科研成果的转化是没有竞争力的,也不能够激发学界进行档案科研和实行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对于档案学的成果转化是非常不利的。然而,档案科研成果的转化作用是巨大的,最大限度内发挥档案学科研成果的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治机制以及法律体系。利用这些较为完善的法制体系,促进档案学科研成果顺利实现合理转化,从而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
(二)建立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档案科研成果转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科研成果为社会服务,实现其社会化的功能。而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科研成果转化,保证整个科研成果转化过程顺利进行并且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系统的平台。这种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应该是立足于科研成果最新转化这一基础的,而且应该与相应的体制机制相互配合,建立一个完整的平台保护体系,做好相应的平台管理工作。此外,这个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应该依据不同的类型对这些平台之上的成果进行相应的规划设计,而且一定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样一来就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避免研究成果的浪费。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最重要的是需要正确地引导,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特殊机构,对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科研成果转化的实效性。只有在这种综合性的、体系化的平台之下,档案科研管理工作才能够有章可循,有组织依靠,这样也就不会偏离研究的方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顺着正常的轨道有序地开展,在最大范围内实现科研成果的价值转化。
成果转化总结 第2篇
关键词:高校 科研项目 管理
目前我国的科研体系中,高校占有重要地位。在科研项目的立项方面,高校所占比例居高不下,而且呈现上升趋势。高校在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下面,主要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国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
1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
科研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有:课题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入档等过程。区别于其他单位,高校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具体有以下几点。
项目来源范围广
目前,我国高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校设科研项目。其中,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部(委)、省、市、县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高校与国外政府、学术机构间科技合作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类企业、社会其他单位及个人委托研究、开发的项目;校设科研项目是指由学校设立的各类科研专项项目。可以说,高校科研项目的来源涵盖了各个层次,上至国家层面的项目,下至企业委托开展的研究,高校都有涉及。
精力分散
高校科研人员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要承担科研任务;另一方面还承担着教学工作。高校科研人员在职称晋升过程中,承担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都是考量的标准。他们在从事科学研究,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很难集中精力。
2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过程管理缺乏
高校科研人员存在“重申报,轻执行;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一般来说,科研人员在看到项目申报通知后,会积极组织课题组人员,认真研究通知精神,严把项目申报书的质量关。但当项目获批后,科研人员往往将注意力放在新项目的申报上,在已获批项目的执行和组织实施方面积极性不高,难将研究落到实处。同时,由于课题负责人往往同时负责多个项目,难将精力集中。
科研成果难以转化
在项目申报时,为了提高获批几率,高校科研人员往往会提出取得某某研究成果的预期目标。但在科研人员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时,往往对成果转化重视不够。这和高校不直接和生产对接,研究成果难以和生产需要紧密结合有很大关系。但也存在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取得了科研成果;另一方面企业也确实需要相关成果和技术,但缺乏一个平台,相互无法及时掌握信息的情况。
3 有关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
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规范化管理
高校承担大量的科研项目,如何实施有效管理,已成为各高校关心的热门话题。尤其随着国家科技经费投入的持续增加,科研项目的不断增多,要求高校要及时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实现高校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应针对高校科研项目实际,探索一套形成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从科研项目立项、执行到结题、验收的全过程。
加强监督,确保项目执行质量
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保证研究质量的有效办法。要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的管理职能,尤其要调动学院作为科研人员直接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在科研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学校科技处和学院应给予一定的指导,并应进行中期检查、评估、预验收等。此外,还应调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处、审计处等在科技经费的监管和审计中的作用,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
重视知识产权,促进成果转化
高校应针对知识产权管理、成果转化,逐步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指导体系。高校科研处、科研人员应充分重视知识产权,并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项目执行始终。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应及时申报专利,并对专利进行分类管理。高校应成立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门管理部门,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和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及时、迅速转化。
参考文献
[1] xxx。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5).
成果转化总结 第3篇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及技术转移现状
科研投入情况
2005年,北京地区共有全日制普通高校71所,其中有科技活动的69所。在这些高校中,共有科技活动人员45093人,占全市总数的;科学家和工程师37617人,占;科技经费筹集亿元,占;科技经费支出亿元,占;在研科研项目27753项,占。2003年北京地区高校校均科技经费总量为全国高校的倍。目前,北京地区高校共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业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145个,是全国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科技产出情况
2005年,北京地区高校申请专利2123件,占全国高校的,其中发明专利1728件,占,拥有专利数3188件,占,发表科技论文57477篇,占,出版科技著作4572部,占,均居全国之首。
技术转移状况
北京地区高技术转移远远地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面,2003年校均签订技术合同54项,合同金额校均万元,而同期全国高校校均则为8项和万元。(详见表1)
由于实行了校地结合和产学研结合和技术转移新的运行机制,学校科研经费中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已占一半以上,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也持续快速增长,从“八五”期间的亿元迅速增加到“十五”期间的亿元:“八五”期间输出技术1061项,成交额亿元;“九五”期间输出技术2437项,成交额亿元,同比增长近2倍;“十五”期间输出技术3302项,成交额亿元,同比增长1倍多。
科技投入产出分析
北京地区的高校无论是在科技投入方面,还是在科技产出方面其强度都比全国高校的平均强度大,产出高。其产出效率也相当高,如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各项科技投入,仅占北京地区全部科技投入的10%~15%左右,科技产出却占30%左右,尤其是在科技论文和科技著作的产出上所占比重高达60-70%。
但是,仔细分析这些产出,我们发现高等院校的科技产出多为知识性成果,而技术性成果则相对较少,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成熟技术或易于产业化的技术成果就更少。这一点可以从2004、2005两年间北京高等院校的技术输出所占比例得到说明(见表2)。
2004年,高等院校技术合同成交项仅占,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仅占;2005年,这一数据分别为和,基本与上年持平。尽管高等院校所申请和所拥有的发明专利占30%左右,但“十五”期间,专利技术的交易仅占高等院校全部技术交易的.这表明高等院校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重点高校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第一,高等院校产出的科技成果技术性成果偏少,尤其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技术成果较少;第二,即使是偏少的技术性成果也未能完全转移到工业界,还有大量的成果搁置在科学家的书桌里。
北京高校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有调查显示,高校开发的技术未能应用推广的主要障碍(占被调查项目的)是“经济上不可行”和“市场小”。由学校基金资助的课题,一般都侧重于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先进、目标明确的项目,但由于资助额度有限,这些课题往往只能完成预研阶段,要继续进行应用开发研究,必须大量资金的投入,因此,这类课题一般还不具备应用转化条件;一些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以及各部委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由于是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的项目,该类课题承担的多少和完成质量体现了一所高校的科技实力,因此,各高校都非常重视这类课题的申报和管理。但由于这类课题在立项论证时,主要侧重于方案的理论分析与评价,着重考察技术的可行性而不太注重对其应用前景的论证,只需要论文,不要求出技术产品,因此科技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时较少注意与市场的衔接,因此这类项目转化率也较低;高校承担的行业、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新产品开发的项目在高校科研课题中占有较大比重,与生产结合较为紧密、较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片面强调课题的完成而忽视了与课题配套技术的相关性研究,致使这类课题应用面过窄,而难以再次转化应用。
成果成熟度低
高校科技成果往往是单一技术、阶段性成果多,缺乏技术集成、技术成熟度低,解决行业性关键共性难题的成套技术少。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资金完成中试,使得技术可靠性降低,并缺乏进一步开发的配套设备和技术。因此科技成果在技术上不够成熟,水平也不高,一般还只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与可转化为成果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创业冲动较弱
企业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需求者,其基本行为和态度的偏差也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而北京的一些企业在投资上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尤其是短期效益,急于求成,而自身项目识别能力较弱,因此有许多非常好的长线项目推广起来困难,一般地讲,那些短期回报欲望高的企业,创业冲动较弱,害怕承担风险,在投资上爱扎堆。一方面,他们对高新技术成果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认识不足,只愿分享高科技所带来的高回报,不愿承担成果转化的高风险,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足;另一方面,相当多的企业对科技成果的价值估计和认识不足,加上企业对科研机构的不信任、对科技成果的怀疑态度,常常导致双方的合作告吹。一个好的项目,从投入到获得回报,一般来说要经历种子期、创业期、扩张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而这个周期可能长达7~10年!因此,除非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他是不愿意等待如此之长的时间来获得回报的。现在更多的投资者更愿意在3年内即获得回报,甚至期望一年就能盈利,而不愿意经历漫长的等待。正因为如此,许多具有良好前景的技术往往找不到投资者,无法进行继续开发,最后只好胎死腹中。最终,却无法从沉淀着无数夭折技术的“死亡之谷”里被重新打捞出来,脱颖而出,从而跨越“xxx之海”。
在上述问题中,最为关键的是第一和第二点,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技术开发与市场需求脱节,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相脱节和缺乏技术集成、技术成熟度低,解决行业性关键共性难题的成套技术少,从而造成技术的有效供给不足。目前在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种怪现象,一方面,成果拥有者抱怨有很好的成果找不到投资者,另一方面,资本拥有者握着大把资金,大叫找不到好的项目。据一种夸张的说法,在中关村的上空,飘浮着上千亿的资金在寻找好的投资项目。这种矛盾的状态到底是如何产生的?这实乃是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所造成的。那些号称拥有大量成果找不到投资者的,他们的成果大都是技术成熟度不高的项目,无法直接实现转化,或者市场需求性不强的项目,难于推广应用。
关于大学技术转移的几点思考
技术转移工作是一个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国家宏观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层面的原因,既有人们观念的原因,也有制度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因素。
任何一所大学都有培养人才、创造知识、服务社会三项基本职能。因此,在宏观体制上,要改变大学过去对教师单一的评价考核方式,对不同的教师实行不同的评价考核指标,对实现服务社会职能的教师,要把为经济社会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考核指标,并将其与实现其他职能的教师一视同仁,这样才能调动科技人员技术转移的积极性,使他们在选题时一开始就真正地去贴近企业的需求、社会的需求,从而增加技术的有效供给;在制度和操作层面上,为促进大学的科研成果向产业界的转移,真正实现其服务社会的职能,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进:
调整科技投入政策,实现应用性科研项目立项的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由科研院所为中心的技术主导型确定科研项目,向以企业为中心的市场主导型确定科研项目转变。过去,科研项目的确定,更多地是考虑研究者个人的喜好、兴趣和研究院所的研究能力,是以科研院所为中心。这种方式对于一个国家的基础研究来说应该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它有利于发挥科学家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做出重大科学发现。但是,对于应用性研究项目的研究来说,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因此必须转向以企业为中心的市场主导型确立科研项目的方式。
二是实现由单一性项目向集群性项目的转变。在当代,任何一个商品,都是众多技术的集成,单一的技术很难市场化、产业化,只有靠群簇技术的集成,才能迅速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相互关联的技术共同实现突破,才能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因此,科技主管部门在科技项目立项时,就应充分考虑这一点。
三是实现由财政的单一投入向企业、研究机构筹集配套资金的转变。过去科研经费的投入,完全是财政单一的投入,企业也好、科研机构也好,他们都认为,反正是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其结果是花了也白花,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极其低下。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在立项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经费(可按不同类型的研究项目,规定配套经费的比例,如:10%、30%、50%等),政府才能给予投入。只有这样,实现科研风险共担,才能增强研究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
四是实现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单一性向官、产、学、研相结合的转变。过去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大多为单一的,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包括物质条件的制约、科研水平的制约、研究者眼界的制约等等,这种单打一的方式很难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综合优势,从而实现科研投入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在今后的科研项目立项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官、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优势互补,应该规定:(1)以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为主申报的应用性研究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或协助,否则不予立项;(2)以企业为主申报的开发性研究项目,必须有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参与,否则不予立项;(3)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参与,否则不予立项。通过这样的规定,促使官、产、学、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优势互补,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
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机制,调动研究者实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现有的科技成果管理方式,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必须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使他们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去。要不拘一格地创新科技成果的管理方式,凡是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方式都要允许试验,因为,科研成果的闲置是科技资源的最大浪费,也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因此,我们认为:
第一,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地方,可无偿或低价将科技成果转让给研究者,这不应该是盘活科技成果存量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成为一种长效机制。这样就能通过使研究者或技术中介机构拥有知识产权,来全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取得科研项目的最大投入-产出率。
第二,还可以在成果的归属上更为灵活,让参与科研项目的各方――出资者(包括政府和企业)、研究者个人以及项目的策划者都拥有一定的比例。这样,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能充分调动起来,从而开创一个技术转移的大好局面。
第三,无论是谁持有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诀窍,只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譬如2年)未能实现向产业界的转移,政府应该行使介入权(march-in-right),强制进行转移。
深化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定位,强化其自身建设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承担着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的集成、扩散、高技术产业化资源有效配置的功能,是高技术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者。它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构成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相互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是公共创新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其具体功能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融合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法律咨询、专利、技术咨询和评估等多方面职能; 第二,着眼共性技术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第三,各方面的技术力量的有机结合,实现技术集成,以产业化为研究目标;第四,转移中心成为技术集成的真正掌握者,能独立承担项目的转移工作。
成果转化总结 第4篇
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同享有。
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对于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
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适用_法律。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果转化总结 第5篇
一、制约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瓶颈
(一)现行高校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利于科研成果转化
目前在高校对教师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采用一样的评价考核标准,主要是看其在权威性期刊上的数量,项目获得何种奖项,研究项目专利的获得等,很少考虑科技成果能否实现产业化,致使高校教师对科技项目重申请、轻转化的现象较为严重,从最初研发项目的选题起,就过多地偏重于技术与理论,研究的科技项目常常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产出的科技成果往往只注重或停留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原理样机完成、申请专利及发表文章的水平上,造成大量的科技成果成为实验室成果或一次性“产品”,成果的转化难度大或没有市场,企业不愿花钱购买或联合开发。
(二)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现实中常常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大量企业在寻找科技创新成果,另一方面高校的科研成果又大量转移不出去,重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渠道不健全,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如果拥有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和高素质从业人员,他们懂技术、有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可以帮助企业找到适销对路的科技成果,又熟悉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能对企校形成相互协作、利益风险共担关系能起到很好的组织协调作用。
(三)促进、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政府采购等政策不到位、不配套
例如发达国家十分完备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基金、风险资本市场等金融服务在我国尚处于空缺或起步阶段,与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不适应,缺乏对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初期市场的引导和培育,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支持不足等。
二、国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经验
(一)通过立法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美国,为改变高校、科研机构大量科研成果不能转化的情况,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拜杜法案,该法案规定:除非大学声明放弃, 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发明归大学所有;如果所有权归属大学,大学必须申请专利并且不遗余力地实现商业化;大学必须与发明人分享许可收入等。在拜杜法案的激励下,20世纪80年代美国许多大学纷纷建立技术许可办公室(Technology License Office,简称TLO),它们由法律、商业和技术专门人才组成,主要致力于专利营销、提供中介服务等,由此大大加速了高校科研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二)发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
成果转化总结 第6篇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科研效果研究起步较早,主要是由政府牵头带领众多学者对科研方式、成果评价、科研合作等方面进行研究。当今时代,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科学技术成为衡量xxx国力的主要因素,科研方式的创新在我国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而科研成果转化能够加快科技发展的步伐,因而只有各类相关因素互相配合才能构建比较完备的科研过程管理与设计系统。Andylaw(2010)认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技术创新〔1〕,JamesLee(2011)同样认为技术创新的构建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而技术创新需要实际应用到现实生产中〔2〕。与科研项目密不可分的主体就是高校与科研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不容忽视。xxx(2012)基于当前知识经济的大环境,使用相关经济学原理分析和论述了社会创新体系的建立需要各方的支持〔3〕。xxx(2012)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鼓励和优化措施对整个社会的科研进行推动〔4〕,常在(2006)也认为应该通过创新科研模式推动社会发展〔5〕。xxx(2012)提出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创新管理模式应当以产学研协作作为重中之重〔6〕,科技成果转化正是我国产学研合作的最终表现形式,xxx(2011)也指出科研工作的加强可以通过学校整体统筹发展,并通过专业的组织形式指导高校的科研项目能够推动高校科研实力发展〔7〕。xxx(2012)总结了国内外高校科研项目的研究状况,指出我国高校科研方式存在问题,并指出需要完善科研体系提高我国高校科研创新能力〔8〕。纵观国外学者的科研成果,早已摆脱了基于SCI的科学引文计量的制约,逐渐迈向科研机构和公司企业等的实际应用,而我国的科研成果仍然转化率不高,我国虽然科研成果较多,然而能转化到实际应用中的却较少,需要在科研过程中多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设计以及管理。
2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科研转化过程要素分析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过程的管理以及设计的关键因素在影响推广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管理和设计的具体过程中,有很多影响因素,其中最关键的xxx3类,即:①权属因素、②资源因素、③意识因素。权属因素:即科研项目成果法律权属的清晰度;资源因素:包括政府对于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管理的资源投入、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专业化管理人才所占比例以及科研机构综合科研能力等;意识因素:包括科政府重视科研成果转化管理的程度、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科研部门建立的内部科研氛围、政府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和制度的连续性等。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过程的管理以及设计关键因素分析为了更直观地对影响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科研过程的管理以及设计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本文运用层级分析法(AHP)分析相关的关键指标,此方法的优点就是具有严谨理论性以及容易操作性,同时其建立于定性的确定因子权重基础之上,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普遍使用的科学方法。层级分析法首先要建立影响科研过程的管理以及设计的关键因素指标,如表1所示。构建判断矩阵后,进行矩阵特征向量的计算,通过最大特征值获取特征向量并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排序,即为权重数值分配。依据前人研究的结论,可以得出3个指标:A1、A2、A3,这3个指标对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转化进程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其影响程度相同,都为1/3。在资源因素的政府对于科研项目管理的资源投入、科研机构科研专业化管理人才所占比例、科研部门的综合科研能力这几个二级指标中,科研成果转化的外界环境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因此在科研成果的形成和后续的成果转化管理过程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科研机构内部科研管理的专业化人才比重是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管理的人才基础,是保障成果转化管理的内因;而其物质保障则是科研部门的综合科研能力。基于以上分析,政府对于科研项目管理的资源投入相比于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专业化更加重要,更相比于科研机构的综合科研能力略为重要;科研机构综合科研能力较科研机构专业化人才所占比例略为重要,其原因是科研成果形成的前提为相关机构的综合实力,也即专业化人才工作的基础。因此,资源因素的评价指标权重如表2所示:在意识因素的政府重视科研管理的程度、科研部门自身建立的科研氛围以及政府对科研项目支持政策和制度的连续性几个二级指标中,政府对于科研管理重视程度决定了科研成果转化管理的外界的宏观环境;而科研部门内部的氛围则传达了科研机构内部科研成果转化在的基础;政府支持科研项目的连续性显著影响着科研成果的转化。综上所述,可得出政府重视科研管理程度最为重要,而政府支持科研项目连续性的重要性位居第二,科研部门本身氛围的构建相较前两者较为不重要,众所周知,政府支持科研项目的连续性主要由于政府对于科研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影响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过程管理与设计的各个关键性因素指标的具体权重见表3。根据表3的计算结果不难发现,在影响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过程管理与设计的关键因素中,权重最大的影响xxx3个,即:①科研项目成果的法律权属、②政府投入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资源、③政府重视科研管理的程度。所以以后加强影响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的管理和设计过程中,政府首先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专门性的法律指明科研成果等的明确权属;同时应当通过持续投入科研项目的资源给科研机构注入新鲜血液;强化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全社会的大范围内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并完善科研过程的设计与管理。
3结论与对策
科研成果多样化由上文的分析可知:目前我国高校虽然拥有大规模的专利,但是大部分专利都是闲置状态。究其原因可分为3种:①专利技术十分成熟,且有“成本-效益”的生产经济性,然而高校和企业的交流沟通较少,导致专利无法及时投入生产并进行使用;②专利技术并未成熟,可利用性低;③专利技术较为成熟,然而并不具备“成本-效益”的经济性。依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可知:第一类原因高达50%,第二类为40%,而第三类剩下的10%〔9〕。因此,我国的科研成果应该遵循多样化原则,即通过多种方法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具体如下。
深化研究提升可转化专利数量我国高校专利成果不能转化的原因很大部分由于专利的可转化程度低,专利可转化程度低的原因十分复杂,其本质是由于这些专利因资金、实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没有进行充分的中间试验,而这种现象的普遍产生主要是由于高校现行的科研评价体制过于急功近利,致使科研人员在准备未充分的情况下仓促申报专利。而由发明专利至最终应用的环节也很多,其关键环节是中试,是实验室科研成果向生产转移的重要环节。中试基于实验室的技术数据、方法以及路线,通过工业生产成熟或较为成熟的工艺装备进行大规模的试验并验证、校正或修改实验室的结果,准建建立整套可以投入生产的方法、路线和装备。中试作为技术开发的核心〔10〕,可以为以后的大规模生产铺路,而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对中试的轻视以及重视本身难以评估也导致中试环节在我国科研过程中缺失。
拓宽科研思路,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我国高校部分专利都具有很高的科技性,然而由于实施费用较高不具备经济性,导致这些高科技成果不能投入实际的生产中。而这类科研成果就需要国家来提供财政资金补贴,可以仿照国外类似的政策进行。但是国家的科技财政补贴显然不能解决此类技术推广的根本问题,其原因是政府财政规模的客观限制,难以支持所有类似科技推广项目所需支持,除已被证明具有明显的长期战略意义或符合国家长期发展。因此,此类专利可以作为实验室技术或小规模实用技术存在,以备未来急需之用。所以,为了推动高校科研的成果转化,科研人员必须果断中止此类项目的继续研究,拓宽科研思路找寻另外经济效益好的类似技术。
强化科研成果实用性正如上文所述,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制约并非因为专利实际应用率低,而是专利产出率过低。而这表示我国高校的大部分科研成果实用性不强,而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选题缺少应用指向且科研成果转化研究不够。对此,我国科研评价机制应该肩负较大部分的责任,正是由于科研评价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科研方向不明确,常常发展为仅探讨学术问题并不涉及实用性问题。基于此种原因,我国科研评价体系应当加入实用性相关问题,从开始强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并激励科研人员向实用性方向研究科学问题,而不是仅仅拘泥于学术层面。
科研模式创新基于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转化的传统模式,基本结构:组织科研队伍科研成果产出可转化科研成果产出可转化科研成果转化。各个节点与阶段间层次分明,次序井然,但是这也造成各节点在时空与产出数量上发生沟通交流问题,导致科研与实际生产脱节,换而言之,正是由于传统科研成果转化模式本身固定的形式产生了各种问题,因此,若不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模式便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4总结
成果转化总结 第7篇
我局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上,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为民、科技创新与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科技创新贯穿于科技创新、^v^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科技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意识,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提供保障。
为切实加强我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成立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科技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为了有效的开展好我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局长与各股室站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股室站长和科技科室负责人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科技创新氛围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素质
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科技活动中开展“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在各股室站站长与职工中开展“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在“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中,我局与县科技局、县科协和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科技局“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了科技创新活动的考核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全局职工的科研热情和科学精神有了明显的增强,科学创新精神得到了有效地体现,各项工作有了较大的起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果明显,科技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总之,今年上半年全县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全局上下科学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保证,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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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总结 第8篇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培训的宣传力度。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以“科技创新”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学科技、用科学、知科能、用科学的科技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全局职工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全局职工科技创新精神和的自觉性,提高了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动性,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加深入人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果的管理。局、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科技成果发展科负责人一起,对科技成果发展成果的管理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真正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考核、有总结,并形成科技创新工作责任制。
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的考核机制。将科技成果的发展成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科技成果发展成果的量化考核,与科技成果发展奖金挂钩,并将科技成果发展成果及奖金与科技成果分配挂钩,以考核激励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形成了一整套激励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奖惩制度。局科技科、各科室、各学科、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激励制度,使科技创新成果的发展与科技科技成果奖金挂钩,有效地激励了各部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五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的管理平台、完善科技成果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
四、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丰富科技创新工作形式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活动。
一是在科技创新活动周期间,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两个省级科技成果获全国一等奖,两个省级科技成果获国家二、三等奖,一个国家级科技成果获国家三、四等奖。
二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市、县级以上的科技创新活动周期间,组织职工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难题,提高农民科学素养。
成果转化总结 第9篇
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得到及时有效熟化和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1)构建了三级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农转资金成果转化计划以来,河南省新乡、濮阳等8个省辖市设立农转资金专项,郑州、洛阳等部分省辖市对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实行了1∶2或1∶1相关资金的匹配,项目承担及协作单位均按承诺对所立项目实施了资金匹配,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立体投入保障体系。
(2)与相关国家和省科技工作和计划进行了结合。在实施过程中,农转资金专项注重与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省科技惠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以及省重大专项等相衔接。在支持的农转资金转化项目中有60%以上来自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
(3)大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进入生产领域。据统计,截止2010年河南省共转化推广农业新品种8070个,新设备万套,新材料3700多种,新技术新工艺4800多项,建立中试线、生产线9000多条,获专利授权10179项,建立试验示范区6万多个,良种推广面积近13亿亩。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大量单位自筹、企业资金,并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注入该项工作。部级的大奖全部来自于该转化类项目,如我省农业科技界三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小麦新品种xxx023、玉米新品种xxx58和浚单20)都是在国家转化资金项目扶持下迅速、大面积的推广后获得的大奖。如今我省种植面积最大的两个小麦品种矮抗58和xxx66在审定当年即获得国家、省转化资金支持。通过农转资金项目的研究、实验、示范和培训等过程的实施,各项目能够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讨和提升,项目实施单位科研和研发能力得到提升,转化能力得到提升,了解了市场需要、产品基层信息和实施示范区域,清晰了研究成果到市场的转化具体过程。
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
农转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三者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2001~2010年期间,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各类企业立项数将近占了一半,鼓励企业建立和投入研发中心的积极性,推动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紧密协作,促进了涉农科技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农业的组织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累计使转化企业获得产品销售收入283亿元,技术服务收入亿元,利润71亿元,缴税12亿元,创汇亿美元。
培养了人才队伍
农转资金转化项目在执行期内吸引了大量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实践一线,推动了农业科技新成果及时、有效得到转化,对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的引导和实施,培养出了一批在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科技管理等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才队伍。
(1)先后设立了中原学者、创新人才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吸引了高端人才从事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大批科研人员创新转化两不误,涉农科技企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开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
(3)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培育大批农村乡土人才也逐渐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形成了“飞鸽牌”和“永久牌”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互动的新格局。据统计,截止2010年已完成监理验收的项目在执行期内农业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高达万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9448期,累计培训万人次,带动农民2284万人,新增就业人数77万人次,同时培养了农业领域大批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增强了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体现为:
(1)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据统计,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每年生产出200~3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其中省级成果转化项目35项,国家的24项,星火6~7项,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比重为42%,但相比发达国家达到60~80%而言则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真正能够应用于生产、产生实际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省仅为30%~40%,受农民欢迎易于应用的成果仅占10%左右,有40%~60%的成果在应用中有一定技术难度,还有30%的左右的成果农民不愿意接受。
(2)成果转化主体单一。目前我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高校占据农转资金项目转化的主体,涉农企业在申请项目数量上还没有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科技型涉农龙头企业在成果转化中对农民的带动作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相联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提升。
(3)成果转化渠道单一。河南省每年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市三级项目)仅有5000万元,每年能够支持的项目百十项左右,不到应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报支持的20%,而目前的农转资金转化的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能够相匹配的资金相对较少,与大量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需求差距很大,使得大量农业科技新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转化,导致潜在的农业生产力不能发挥应有的科技支撑作用。
(4)成果熟化程度不够。科研院校项目的立项大多数是由课题小组申请后获得的,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而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往往只注重学术上的价值,对于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研究、开发、推广的可能性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成本和收益关心较少,造成农业科研选题与生产结合不紧,农业科技成果结构失衡,偏离市场需求,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3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实现河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首先要客观对待我省在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河南省“三农”科技需求,以优化提升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整合创新成果,集成配套转化一大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技术成果,为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积极推动农转项目资金总量的增加。收集外省农转资金项目实施信息,学习借鉴经济发达省市成果经验。一方面继续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投入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扩大项目支持数量,从财政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对经过认定的转化项目给予扶持,增强支持力度。二是继续深化科技与金融的合作,积极带动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依托项目实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农民和信贷资金,增加转化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进一步整合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科技投入,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等投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合力。四是创新投入方式,采取后补助、优秀项目滚动支持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转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的转化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2)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方式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近年来,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支持了一批涉农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相结合模式取得了良好成绩,产学研结合已被证明是推进科学研究同经济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3)促进农业科技研究与市场相结合、提升成果的实用性。着重引导科研人员选题深入实际和市场,把当前农业发展需要与未来发展目标相结合,根据地区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研究课题,并根据实际生产力变化特点,客户机发展的新动向对课题不断修改、完善,使农业科研选题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使农业科研机构与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利益挂钩,提高科研人员选题的积极性与实用性,在考虑先进性的同时,要体现其可转化性,体现社会和经济的价值。
成果转化总结 第10篇
关键词:社科成果;成果转化;激励
近年, 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作日益受到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重视, 对其进行研究、探讨的文章与专著大量涌现。然而, 如果稍加留意, 就会发现这些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论著, 大都在研究自然科学的“硬”成果转化问题, 却极少有探讨社会科学“ 软”成果之推广应用者。正是由于我们主观上的疏忽, 也由于社会科学成果的“软”性所然, 导致大量社科成果, 尤其是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社科基金所支持的重要、重点甚至重大科研成果, 仅仅作为“样品” 而束之高阁, 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这的确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如果我们通过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找出原因与症结, 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对策, 使大量社科成果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定能得到提高。
1 社科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社科成果转化意识淡薄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发现,对于问题“您是否认为您带领学生所做的课题/项目有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可能”,有50%的人回答“否”;对于问题“您对成果转化工作的态度?”共有5个选项:①迫切希望能将研究成果转化生产,并且会努力寻找产学研合作机会;②希望可以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有合作机会更好,并不急于转化;③忙于教学研究工作,暂无时间考虑科技成果转化,以后再考虑;④忙于教学研究工作,从未想过需要进行成果转化工作;⑤如果有机会,也不会考虑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从统计上看,有43%的人希望可以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有合作机会更好,并不急于转化。这说明社科成果转化的主体对于成果转化的愿望并不强烈,缺少转化意识。
社科成果监管力度不够
部分科研人员为了获取各个级别的资助,将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项目。申请了省部级项目以后,将申请书稍作修改,甚至不做任何修改直接申请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这些部门的项目。项目批准以后,研究人员研究同一个课题却获得了多方资助。从资源稀缺性来讲,获得了多个课题资助的研究人员占用了没有申请到课题的科研人员的资源,一方面造成了资源重复资助,另一方面没不利于形成社科成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效果。因此,对于社科成果而言,监管力度不够甚至缺乏这方面的监管,使得社科成果质量难以保证,更何谈成果转化。
社科成果需求供给渠道不够畅通
在收回的问卷中,60%没有技术成果转化途径,40%有技术成果转化途径的人员中有高达74%的人选择了“依靠个人人脉联系企业”,以及83%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而选择校内科技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微乎其微。从这方面来看,社科成果转化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成果转化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保护,但对于成果供需双方的信息平台建设,尤其是社科成果的信息平台建设教委滞后,人才信息库建设仅仅停留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或地方性相关部门内部,对于社会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而言,难以获得这方面的信息。反之,企业或个体等社会上的实际需求也缺乏信息平台吸引科研人员为其提供相关的服务。
社科成果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社科成果还没有走出重理论轻应用的固有思维,高校科研项目及成果产生的主要程序为申请项目、项目评审、项目立项、划拨经费、开展研究、结项鉴定、发表成果、成果鉴定、成果转化等环节。其中成果转化是科研活动的最终目标也是体现成果水平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评价大多数是通过专家撰写评语或者打分的方式,而社科成果水平的高低往往只有通过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才能得到具体的体现,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政策建议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保证所有的社科成果都能呈送到政府领导手中且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员所形成的成果缺少实践中的检验及应用,便造成大量的科研成果闲置,闲置的成果越多,越容易造成社科成果缺少应用价值的误导,致使社科成果水平越发的参差不齐,更不利于成果的转化。
2 影响社科成果转化的障碍因素
社科成果转化的观念不强
长期以来,高校的科研评价指标以科研项目级别与数量、科研成果水平与数量等构成,很少有高校以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作为评价标准。在财经类院校中,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科研表彰、年终社科统计时较少考核成果转化这项指标,因发表数量、科研成果获奖数量和等级等量化指标对高校科研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在这一政策驱使下,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和著作,一旦课题有了进展就忙于申请结项和评奖,并以此作为晋级晋升的基础。他们很少去考虑成果可行性、实用性,更谈不上进行市场调研。可见,现行的政策体制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换的积极性,因而影响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
缺乏社科成果转化的相关激励机制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其用于社科成果转化的财政支出有限,国家一揽子包起来的评价奖励办法导致评奖面过大,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都大打折扣,因而激励作用并不显著。此外,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现不出其具有多大的“市场价值”。由于评价体系中企业、消费者、市场测评等方面的缺少主动性和发言权,致使评价标准局限于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这样就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直接的影响。
成果转化总结 第11篇
关键词:地方性本科院校 科研成果转化 提高途径
地方性本科院校是地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是实现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伟大战略的高技术人才集聚地,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科学技术攻关及产品开发等科学技术研究中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为地方传统经济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加速发展起到了积极支撑作用。近几年,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都越来越重视科学研究,投入的研发经费占GDP的比值也越来越大,积累的科研成果也越来越多,但科研成果转化率方面仍然未见好转,导致科研成果库存现象非常严重。本文根据地方性本科院校以及地方企业的各自需求,围绕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影响地方性本科院校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提高成果转化率的主要途径与实施方案,为地方性本科院校的全面综合改革提供参考。
一、地方性本科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
(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不利于成果转化
由于受20世纪计划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形成了一套“又红又专”的专业体系。现有的专业体系专业面过窄、专业划分过细,导致专业之间的授课内容重叠现象非常严重,且专业与专业之间界限也不明晰。2015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类92个、专业506种,其中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这样,通过这种本科专业体系培养出的专业人才知识面过窄、视野有局限,进行产品开发时缺乏“系统”“产品”的完整性概念,无法独立完成产品开发,需要多个不同专业的技术人才协同才能完成产品开发,协调的过程越多、越复杂,开发产品的质量越难保证。因此,这样培养的人才所研发的成果,其视野非常有限,基本局限在“技术”层面,不具备成果转化的品质,难以形成规模化的“产品”,难以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二)专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利于成果转化
目前,地方性本科院校并未将科研成果转化面的课程纳入主体的专业课程体系,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完整性来看,所设计的专业课程体系缺乏系统性。一些地方性本科院校对科研成果转化的理解存在偏离现象,简单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转让混为一谈,甚至一些地方性本科院校将科研成果转化目标简单地理解为知识产权转让,这样必然会对科研成果转化起到消极作用,不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由于缺乏对科研成果转化内涵的实质性理解,因此教学计划中并未列入有关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课程。这样地方性本科院校设置的课程体系不利于培养在校大学生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培养的人才必然缺乏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制约了科研成果转化成效。
(三)科学研究体制机制不利于成果转化
高科技需要高投入,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之所以能迅速产业化,离不开对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的有力支持,不但重视开发前期的技术研究,同时也重视开发后期的产品开发,研究的成果为产品,具备成果转化的品质。发达国家对研究、开发和商品化的资金投入一般是1:10:100的比例,而我国却是1:1:10的比例。从科学研究的三个阶段来看,我国重视的是研究投入,而对产品开发和商品化投入重视不够。我国的产品开发投入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这样研究所得的研究成果基本属于“技术”层面,要把这些“技术”转化为“产品”,需要投入10倍于研究经费才能形成产品,而要将这些“产品”转化为“商品”,还是需要投入10倍于开发经费才能转化为商品。目前,科研项目经费基本用于“技术研究”,而对“产品开发”和“产品商品化”投入的研发经费很少,这样“技术”型成果严重制约了成果的转化。
(四)社会服务体制机制不利于成果转化
近几年,地方性本科院校与地方经济结合越来越紧密,并且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支撑作用,促进了地方传统经济转型、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了校企协同发展的“双赢”态势。但是地方性本科院校与地方企业的关系非常脆弱,相互间的权责不明,各自担当也不够。科技人员与企业之间的科技合作,基本局限在共同申报项目上,项目验收完毕合作即告结束,根本谈不上校企共同研究与协同开发,形成的成果也基本局限在论文与专利,形成的技术质量也不高,达不到产品开发的要求。
同时,既然科研成果的质量不高,很少企业愿意出资将共同研究的成果“技术”转化为“产品”,或将“产品”转化为“商品”,最终导致实体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不强,也就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了传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
二、地方性本科院校成果转化率提高的主要路径
(一)地方性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应着眼于“系统”
为了克服我国高校专业划分太过于细的问题,借鉴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专业划分原则,建立基于一级学科的专业划分体系,一个一级学科对应一个专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专业的数量,拓宽培养人才的知识面,提升培养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不应划分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等四个专业,该一级学科下只设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以“系统”“产品”开发为目标制定融入船、海、机和电课程的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船、海、机、电的专业知识,利于培养人才专业知识的拓展和系统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