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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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二)推进集体协商,切实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推进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稳步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规模较大企业单独集体协商开展,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配合各级工会加大集体协商制度宣传力度,促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在辖区范围内有序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服务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和员工人数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促使劳资双方通过构建集体协商对话机制,发挥企业自我调解功能。2020年,共审查集体合同123份,涉及企业2574家次,涉及员工52984人次。
(三)指导企业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一是梳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指引》,并通过“罗湖就业”微信公众号,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二是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工作。在疫情期间,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在企业与借出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支持缺工企业与劳动力闲置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的政策,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制定《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规模裁员应对预案》。为防范和化解受疫情影响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建立联动响应机制,科室根据《_劳动合同法》《_就业促进法》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规模裁员应对预案》。四是督促劳务派遣企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辖区市场秩序。疫情期间,为保障劳动力市场稳定,向劳务派遣企业发送《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经营服务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企业自查整改;督促劳务派遣企业签署《劳务派遣诚信服务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被派遣员工、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一是启用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办理调解案件。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市局召集的“智慧调解”专题研讨,积极反映劳动争议调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调解员登录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提出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市局技术工程部门,帮助逐步完善各项系统设置,通过信息化整合业务办理、组织管理、队伍管理、补贴发放、信息对接、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工作,打造智能化、一体化、移动化的劳动争议“智慧调解”平台,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及调解员补贴发放工作效率。二是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地方标准建设调研活动。与市局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地方标准建设调研工作小组一同前往翠竹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地调研街道一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平台建设、以案定补落实、信息系统使用等情况,为编制高标准、高质量的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地方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五)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专题讲座与每日一学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以“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与适用”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解读民法典;专题学习《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我局“每日一学”专栏每天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一条配图民法典亮点法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标尺,提高服务民生、促进就业、解决劳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始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20年,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均高分通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普法责任清单制作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已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予以公示。二是根据实际优化普法形式。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未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聚集性培训;我局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拟定宣传文本、委托动画制作公司制作劳动普法动画,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平台投放,按期在公众号“罗湖就业”上,并逐家发送给我区200人以上大型企业,扩大宣传面,提升普法效果;并借由《_民法典》即将实施的契机,通过纳管企业微信群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向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推送一_法典的亮点法条,并配图以生动的图片强调法条重点内容。
(六)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2020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宗,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诉讼案件一宗,即xxx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科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多次深入研讨案情,撰写答辩状,切实做好应诉准备工作,一审、二审我局均获胜诉。
(七)做好日常法律审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一是参与业务科室疑难法律问题的研讨,不断提升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化水平;参与制定或审查包括工程施工、购买服务、物品采购等各项合同,对我局各项工作提出法律意见。2020年,法制和劳动关系科共审核各类对外协议54份,审核其他内部法律事务35次,向其他业务科室提供法律意见128次。二是做好做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予以公开,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后作出,2020年,科室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2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对照2019年度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分析,不断提升案卷评查质量。
劳动关系总结 第2篇
关键词:农业增长;产业结构;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7)05―0049―06
一、引 言
工业化对于一个国家经济腾飞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发展道路所证实[1]139[2]6。而在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如传统农业)向现代部门(如城市非农产业)转移,既是世界各国都曾经或必将面对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其实现“现代经济增长”[1]139的必由之路。2004―2007年,连续四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_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四个“一号文件”都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为目标。而“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离不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畅转移。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流动或转移必然是受经济规律支配的。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劳动力与资本投入的增加会拉动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又促进投资的增加,投资的增加又会引致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这就是所谓的要素投入的乘数效应和加速原理的相互作用机制。中国经济增长和劳动力就业与转移之间的情形是否如此呢?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影响,且大部分学者认为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拉动作用[3]37[4]27[5]63,也有部分学者持反对态度,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农地荒芜或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下降,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6]54[7]29。而对于经济增长对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和影响,国内的研究比较少。仅有的研究大都认为农业经济增长是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动因[8]32[9]45。对于产业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一直是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大部分研究者认为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原因,并认为产业增长对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重要影响[10]6[11]76[12]32。本文以我国1978―2004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OLS和岭回归方法,分析了我国经济总体增长和各产业增长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和作用,并做出了进一步的协整关系检验和xxx因果关系检验。
二、模型的建立与实证分析
(一)分析方法与变量设置
模型1检验总体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的作用和影响,把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作为被解释变量,把中国总GDP作为解释变量。模型2检验各产业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的作用和影响,把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分别把农业GDP、工业GDP、建筑业GDP和第三产业GDP作为解释变量。把建筑业GDP作为解释变量,是由于按照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对于模型结构,出于分析的目的和稳妥性,我们选取多元对数模型作为结构形式。对数模型的优点在于它反映了解释变量的变动与被解释变量变动的关系,所要估计的结构系数恰好是变量之间的弹性系数,而且它反映了被解释变量增长与解释变量的增长间的关系,适合长期的时间序列数据。本部分的目的就是分析经济转轨中的中国经济增长及其各产业经济增长对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因此选择多元对数模型是合适的。计量模型结构如下:
模型1:
从计量结果看,模型1和模型2的F值都很大,说明模型在整体上线性关系是显著的;调整R2分别高达和,说明这两个模型对数据的拟合程度很好;由于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可以认定逆方差性基本不存在。
从模型1的解释力来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解释变量LnGDP的系数的t统计值(方程系数下面的圆括号内的数字)是显著的。前者每增加1%,后者增加。这说明1978年以来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从模型2的解释力来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四个解释变量的系数的t统计值都是显著的。(1)农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前者每增加1%,后者增加。这说明农业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 工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前者每增加1%,后者增加。这说明1978年以来我国的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3)建筑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系数关系显著为正,前者每增加1%,后者增加。这说明1978年以来建筑业经济增长也促进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4)服务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前者每增加1%,后者增加。这说明服务业增长对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协整关系检验(cointegration Test)
现实中的宏观经济时间序列数据极少属于平稳序列,而平稳性在计量模型中具有重要地位。为了判断以上估计结果在长期过程中是否具有平稳性,我们对模型做协整关系检验。其过程如下:首先对每个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断它们的单整阶数,初步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然后做xxx检验。通过单位根检验发现:在模型1中,变量lnGDP是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而lnL也是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在模型2中,lnAGDP、lnIGDP、lnCGDP、lnSGDP四个变量都是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而lnL也是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也可能存在协整关系。进一步的xxx检验(Johansen's Cointegration Test)结果如表1。
xxx检验结果表明,在模型1和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向量,所以这两个模型在我们选择的样本期间内均是稳定的。
(五)xxx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 Causality Test)
OLS估计只是将GDP等变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关系给以量上的描述,并未说明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了排除伪相关,本文采用xxx因果关系检验法,建立了二元变量自回归模型逐一检验了各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因果关系。取Lag Specification=2,检验结果如表2。从xxx检验结果看,变量lnGDP、lnAGDP、lnIGDP、lnCGDP、lnSGDP都不能拒绝原假设,说明总体经济增长、农业经济增长、工业经济增长、建筑业经济增长和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等变量都不能确定是被解释变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的原因,他们之间可能仅仅是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但该检验结果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工业经济增长、建筑业经济增长和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的原因。
三、结论与评述
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贫困问题,而对于传统行业,贫困的根源在于较多的人口占有较少的资源和较低的全要素生产率(TPF)以及不合理的制度[15]46[16]105。这就决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有什么希望”[17]8。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动因和机制是极其复杂的,本文的分析揭示了总体经济增长和各产业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1978年以来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这是因为,经济增长一方面使得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条件改善,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使得农民有机会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涌向城镇,于是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既具有了可能性,也具有了必然性。另外,经济增长、特别是城镇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城镇的就业需求增加,从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拉力。
其次,农业经济增长对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004年以来,_先后出台的减免农业税、粮食直接补贴、大型农具购置补贴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必然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和持续繁荣,而农村经济增长为我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使得更多的劳动力从农业解放出来,转移到农村非农产业或城镇。
第三,工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这表明工业经济增长是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动因。但和服务业和农业比较起来,工业GDP的系数和T值都较小。这种现象反映了工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促进作用弱于服务业。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政府的倾斜性政策特别是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获得正规工业部门就业机会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面,现代正规工业部门需要的是素质较高的工人,而农民工一般接受的教育很少,人力资本投入不足,这种“结构性失调”必然使得农民工难以进入现代正规的工业部门,而事实上,即使是熟练工人,也长期被排斥在正规工业部门之外。本部分的研究结论和xxx[18]123的研究结论相一致,但xxx认为农村劳动力很难转移到城镇正规工业部门的原因在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
第四,建筑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对体力劳动者的大量需求,而农业劳动力由于自身素质等原因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这使得他们必然以建筑业作为最重要的就业去向。但和其它三个解释变量比较起来,建筑业GDP的系数和T值都较小。这种现象反映了建筑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促进作用弱于其它产业。xxx[14]也得出了和笔者同样的结论,并认为其原因是“实际上的可能原因是建筑业的劳动环境太差,工资拖欠,农民工一旦找到别的工作机会很快会流出建筑业。工业化的吸收程度的下降也是可能的原因”。
最后,服务业GDP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量之间的关系显著为正,这充分说明服务业对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作用。按照“罗尔悖论”①,服务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其生产率并没有大的提高,所以必将会吸引大量的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我国的情形也是如此,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服务业的比重日益提高,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迅猛,这使得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发展城镇和乡村第三产业,是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总之,基于中国1978―2004年的数据分析表明,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改革为我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城镇经济(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则为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了强大的拉力。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村发展和城镇建设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共赢系统,不是很多人想象的二者是完全的对立体,似乎城镇的发展是以农村的牺牲为代价,或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要城镇做出牺牲。实际情况是,农村发展越快,就越能给城镇提供大量的劳动力;城镇发展越快,对劳动力转移的拉力就越大,就越能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因而,进一步发展农业经济,使得更多的劳动力从农村解放出来;大力发展城镇工业、建筑业、特别是第三产业,使得城镇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都是我们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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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总结 第3篇
为了更好的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督导、检查、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征求对构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构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构建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劳动保障所,负责构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到位
积极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让企业法人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树立依法生产经营、合法生产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光荣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让劳动者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维权渠道,发现用人单位有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始发阶段,同时,提高劳动者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减少矛盾的发生因素,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三、责任明确
充分发挥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职能,积极推进构建工作进行:
1、确保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内容合法、招工登记、工资支付、保险缴费、考勤记录等管理台账齐全;
2、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确保相关企业劳动用工备案齐全;
3、督促各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制度,确保企业劳动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书规范,加强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动态管理;
4、指导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
5、按照(府发[2012]22号)文件规定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足额收取工资保证金,畅通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复劳动者诉求,建立企业支付工资情况动态巡查制度,对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并重点监控劳动密集型企业、曾拖欠工资企业,随时掌握工资支付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事件,保障劳动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