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总结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必备7篇)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必备7篇)

时间:2024-04-12 11:54:22 总结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_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_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_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_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_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_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2篇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10月23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_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正式实施。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版管理办法相比较,组织实施方式、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程序与现行高企认定程序更为匹配,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税收优惠更具指向性,涉及多方面变化。具体变化如下:

一、认定条件

1.新办法要求“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区别:新办法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明确了企业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是以高企申请认定时为节点。

2.新办法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区别:新办法规定的知识产权不包含“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新办法已不认可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获专利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新办法取消了对知识产权“近三年”的限制。

3.新办法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区别: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无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对科技人员的占比由2008版管理办法的“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10%”,取消了学历要求,对科技人员的定义具体还要依据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4.新办法要求“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区别: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研究开发费用占比做了较大调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由6%降为4%。

5.新办法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区别:新办法由原有的4个明确打分项变为“创新能力评价”,具体评价办法还要依据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二 、申请材料

1.新办法规定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变化: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新高企认定管理办法不再明确要求提供具体证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2.新办法规定提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变化:本条规定是由原办法中申请材料的第三条引申而来,更加明确了以上证明材料的指向性。

3. 新办法规定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变化:本条款新增了专项鉴证报告,鉴证报告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新办法可能会将税务师事务所纳入中介机构范围内。

4.新办法规定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变化: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审计要求,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比原办法“三表”更全面。另外,新办法还新增加了“财务情况说明书”。

5.新办法规定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变化:本条款为新加条款。 11 月 3 日,国家_发布 年第 63 号公告,发布《_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年版)》。自2014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启用该套申报表。其中,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报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三 、复审程序

新办法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去掉了原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中复审相关规定。

四 、年度监理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_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_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_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_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_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_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4篇

xx集团是我市重点培植的“xx式”企业之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集团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形成了潜水电泵、环保设备、特种阀门、疏浚机械四大支柱产品齐步发展的格局。今年,他们在原有水泵、环泵、阀门、疏浚4家研究所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省级水工产品开发中心,并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高新技术密集区建立了技术流动站。前三季度,成功开发出橡胶缓闭逆止阀、潜水贯流泵等40多项高科技产品,其中2项属世界首创,5项填补国内空白。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xx集团实施由经营产品向经营工程延伸的产业化发展战略,成立了泵站工程服务公司、环保工程服务公司和疏浚工程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设计选型、土建施工、设备成套供应、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形成了“以优势产品吸引工程项目,以工程项目推动产品开发和配套”的产业链,实现了公司资本的升值。

xx集团还做足营销文章。一方面抓住西部开发的机遇,开发出适合西部气候和地域等特殊条件的水工、环保产品,先后在西藏、甘肃、新疆、陕西、宁夏等边远地区设立销售分公司,聘请当地具有一定营销才能的人才作为销售总代理。到目前为止,xx已成功中标西藏拉萨水厂、陕西铜川污水处理厂、新疆水库等重点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万元;另一方面,xx积极与国内各大进出口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培植国外代理商,并在有关国家设立办事处,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了公司全面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

刚刚办完高新技术成果展的江苏xx水工机械集团公司,又捷报频传:xx牌系列潜水泵在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被认定为全国名牌产品;今年开发的同心浮动环齿减速推流搅拌机获国家专利;行星齿轮潜水贯流泵和自然升降浮坞式泵站等3项产品和技术被国家专利局正式受理。截至11月20日,公司完成产值亿元,销售亿元,实现利润2250万元,提前实现全年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5篇

【篇一】

近年来,**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创新驱动“121”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创新名城示范区建设。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举措及现状

1、健全高企培育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企培育工作,每年年初召开高企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听取高企培育推进情况,全区形成科技统筹部署、高新区主力推进、街道部门全面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科技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充分运用“两落地一融合”高效灵活机制,科学分配目标任务,强化过程考核,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模式,及时高效掌握动态情况,深入推进高企培育工作。

2、突出企业培育主体地位。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更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主体。高企培育涉及科研立项、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财务增长等众多关键因素,对企业要求较高。**区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开展政策宣讲、定向走访、“科技扫楼、扫园”等活动,在全区范围广泛摸排,深入挖掘,梳理企业,最终建立区级高企培育名单。**年,经过多轮摸排挖掘,全区已经梳理培育企业310家,培育数达到目标任务两倍以上,确保高企申报“有米下锅”。

3、发挥中介机构专业力量。高企申报专业性很强,**区突出市场机制,在**年区委1号文中明确扶持政策,鼓励优质服务机构参与,减少申报瑕疵,提升通过率。科技局设立“专家诊断室”,每周三安排经验丰富的评审专家“坐诊”,对企业申报“把脉问诊”“开出药方”;每批次申报前开展“模拟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报材料逐一过堂,一一打分,明确修改意见,努力提升申报成功率。

**年,**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主要工作建议

(一)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希望市级能在政策资金上继续加大对基层县区的倾斜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科技领域的政策支持细则,重点加强对科创型中小企业服务支持的力度。

(二)建议市级能够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简化退出流程,对一批成长性差、产值较低、停产破产的企业果断进行退库处理,避免资源浪费。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6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结

一、本地区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自按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到企业宣传发动他们申报、定期组织召开认定工作培训会、招商引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进了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目前我区有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其中,今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它们是**博亚精工机器有限公司、**丰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忠良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兆山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另外还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复审。

二、本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工作

1、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提供培训场次、人数);

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专场培训会10场,宣讲政策,宣传典型。区域内规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232人次参加培训会。

2、高企后备库建设及辅导培育情况;

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政策辅导咨询工作情况;

我们先后召开高企认定专题会议,积极向企业宣传科技政策,解答政策疑问,并不定期走访企业,在线发布信息等。

4、部门协调配合情况;

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个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解决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部门间任务分工,科技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研发费用辅助账。同时,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对企业申报专利、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规范申报材料等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三、本地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的经验做法

1、完善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各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为了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今年4月,以襄政办发48号文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统筹管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2、明确培育重点,建立后备库。为了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针对性,我们通过对辖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调查摸底,在普查企业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指标,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开展培训辅导,做好跟踪服务。为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企,我们已经前往基础较好的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专利申报的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市科技局、专利局领导、专家到我区对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题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的培训力度。另外,我们还召开了五次专题会议,跟踪了解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情况,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质量。

4、大力宣传发动,协调政策落实。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2〕34号),对申报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助奖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2万元申报经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从区级科技经费中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申报专利,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打好基础。在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上和区级科技项目的安排上,我们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进行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另外,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予以落实,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能够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四、高企认定工作计划

明年,计划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第7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_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_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_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_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_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