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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汇总5篇)

时间:2023-11-24 11:43:09 古诗文

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 第1篇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hang杭)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译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暴虐之时,作为像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虽死犹生,难道不胜过斩衣而死吗?但豫让在那时,竟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

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唉!

【赏析】

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

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 第2篇

蔺相如之完璧[1],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诈赵而胁其璧。是时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赵得其情则弗予,不得其情则予;得其情而畏之则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此两言决耳,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2],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绐赵璧[3],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4],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5],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劲渑池[6],柔廉颇[7],则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赵者,天固曲全之哉!

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 第3篇

原文

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诈赵而胁其璧。是时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赵得其情则弗予,不得其情则予;得其情而畏之则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此两言决耳,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与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

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劲渑池,柔廉颇,则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赵者,天固曲全之哉!

译文

蔺相如完璧归赵,人人都称赞他。但我不敢苟同这一看法。

秦国以十五座城池的空名,欺诈赵国以勒索和氏璧。这时说它要得到璧是实情,而不是借此以窥视赵国。赵国知此实情就不给,不知此实情就给;知此实情而惧怕秦国就给,知此实情而不惧怕秦国就不给。这只要两句话就能解决了,为何既惧怕它而又去激怒它呢?

况且秦国想要得到玉璧,赵国不给,双方都没有什么是非曲直可言。赵国送去玉璧而秦国不给城,其曲在秦。秦国给城而赵国收回了玉璧,其曲在赵。要想使秦国理屈,则不如放弃玉璧;害怕失去玉璧,则不如不给。秦王既然按照地图划给了城池,又设九宾之仪典,斋戒之后才接受玉璧,其势已是不得不给城的了。如果秦王得到了璧而不给城,相如便可上前陈述:“我本来就知道大王是不会给城的。这璧不就是赵国的一块玉璧吗?而十五座城池是秦国的宝物。现在假如大王以一块璧的缘故,而抛弃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城的百姓,都会深深怨恨大王像草芥一样抛弃了他们。大王不给城,而骗去了赵国的璧,为了一块璧的缘故而失信于天下,我请求死在这里,以表明大王的失信。”这样,秦王未必不归还玉璧。当时为什么要派手下的人藏璧逃离,从而使理直的一方归于秦国呢!

当时秦国并不想与赵国关系破裂啊。假如秦王怒斩相如于市上,再派武安君率十万大军逼临邯郸,责问璧的去向以及赵国的失信,一次获胜可使相如灭族,第二次获胜玉璧终究还得属于秦国。

因此我说,蔺相如之所以能保全玉璧,那是天意。至于他在渑池对秦国的强硬较量,以柔韧使廉颇惭悟,就越来越显得高妙了。而他能完璧归赵的原因,的确是上天在偏袒他啊!

注释

(1)情:真实意图。

(2)曲:不公正,不合理。

(3)九宾:九位迎接使者的傧相,皆立于朝廷上,是战国时期隆重的外交礼节。

(4)绐(dài):欺骗,欺诈。

(5)僇:通“戮”,杀。

(6)武安君:秦将白起的封号。

(7)邯郸:赵国都城,在今河北邯郸市。

(8)责:求,这里指索取。

(9)族:灭族。

(10)劲渑池:指蔺相如在渑池(今河南林县)迫秦王为赵王击缶之事。

(11)柔廉颇:指蔺相如对赵大将廉颇委曲容让,终使廉颇感悟并负荆请罪之事。

赏析

王世贞《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逆平常观点而提出这样一个看法:“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宝也;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经看着地图划给赵国城池,又在(朝堂上)设了“九宾”的礼仪,斋戒(五天)后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势就不能不给城。王世贞认为秦王已经表现出了愿意用十五城换和氏璧的决心,而蔺相如却又将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赵国,这就反而显得蔺相如失信了。反让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斩蔺相如并发兵攻打赵国,以其失信。之后王世贞得出结论,蔺相如此次实在是侥幸。赵国逃脱灾难也是侥幸,是上天保护了理亏的一方。

这是《蔺相如完璧归赵论》的大概内容,然而我不敢苟同,请仔细阅读《廉颇蔺相如列传》原文第三节:“秦以城求璧而赵不许,曲在赵……赵予璧而秦不予赵城,曲在秦……宁以负秦曲”可见蔺相如对“理亏与得理”之间是有相当正确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经权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贞在“理”上的思考或许是多余的。

最关键的还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蔺相如的一番言语:“秦强而赵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赵立奉璧来。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蔺相如的这番言语实在是完全得了理。现在的国际形式是秦强赵弱,否则也不会有您秦王一句话而赵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来。试问处在弱势地位的人如何去保护自己?处于被动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损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话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将十五城割让给我赵国,我赵国岂敢不给你和氏璧?我将不但输在理,还输在义上,届时您秦王可率三军,往其他五国宣扬我赵国的不讲信用,恐怕愿意联秦起兵的不止一国吧?恐怕虎视眈眈妄图侵吞赵国土地而找不到机会的国家也不止一个吧?因此从弱者赵国来看的话,蔺相如此番言语实在是精彩,切合实际。

第三,秦王其实并不想给赵国十五城。哪怕秦王又斋戒又设“九宾”之礼,那也只是做个样子,走个形式。破绽其实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话上:“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这句话恐怕经常容易被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忽视吧?其实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与否是秦国占有主动,然而当蔺相如秘密将和氏璧送回赵国并自己也全身而退后,秦王便再无音讯,倘若其真心实意想通过平等的**来获取和氏璧,途径实在是有。然而这件事却终究不了了之,而戏剧性的是,这样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终成就了蔺相如。

再次思索时觉得不敢非议王世贞先生的论断,然而在阅读中自己产生了些许拙见,便忍不住要跃然纸上,也便浊了读者的耳目了。

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 第4篇

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

①纵囚:**囚犯。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三百九十名已判**的囚犯**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生命。

⑥录:取,选择。大辟:**古代五刑之一,后指**。

⑦难能:难以做到。

⑧期:希望。

⑨冀免:希望赦免。

⑩贼:揣摩,揣度。

⑾常:经常,长久。

⑿逆情:违背人情。干誉:求取名誉。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

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赏析】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文章开始并不直设论点,而是先放开一笔,泛论君子小人之别,为全文的议论树立了一个参照标准;同时也藏下暗笔,以罪大恶极暗照太宗释囚不通情理,以视死如归暗照死囚自归不合情理。做到泛论不泛,紧扣论题。接着简叙纵囚之事,断以评议,又紧扣君子小人之别。据史籍记载,贞观六年,唐太宗亲自**了三百九十名死囚,放他们回家,约定翌年秋天回来就刑。结果他们全都如期自动归狱,太宗称许他们知诚守信,免于死罪。欧阳修认为太宗以君子最高的标准去要求小人,是不通情理;死囚以小人最劣的品行而超越君子,是不合情理。因此以岂近于人情一句反问收紧,为全文定下基调,又为引出论点埋下伏笔。首段一放一收,一叙一议,令人心服地点出了纵因是违背情理之举。

太宗此举用意何在呢?中段作了深入剖析,但也未直论情理,而是拓开一层,先设一难。若论唐太宗。确不失为**历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文治武功,空前显赫。纵囚一事作为贞观之治的政绩之一,颇为人们称誉,白居易《七德舞》诗就写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人们一向认为太宗恩隆德厚,深入人心,小人能变为君子是恩德感化所致。欧阳修则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反前人的赞许,一针见血地指出太宗此举旨在沽名钓誉。此论精警透彻,后人评谓喝破太宗一生病根,刺心刻髓。但旧说未破,则新论难立,下文便转入层层辩驳。首先推勘太宗与死囚的心理活动,道破纵囚与自归的动机各是邀取名声与侥幸求生。这种心理分析并非主观臆测,而是从客观事实的不近情理推断而出,深文曲笔,抉其隐微。清朝乾隆**写过一篇《读纵囚论》,以其**经验补充说:太宗擅长权术,或会通过刑官狱吏晓以利害,归狱可幸免一死,不归则捕而诛之,累及亲属。双方既然在互相窥测并利用对方的心理动机,以达到各自的目的,哪里有恩德与信义可言。乌有一句既是反问,也是感慨,有力地揭露了太宗的虚伪。但还觉意犹未尽,再进一层,将太宗六年深德与一日浅恩相比,深者尚未能感化小人,浅者反倒能改变他们,其不近情理显而易见。此用事实作反证。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太宗纵囚并非出于开恩施德,死囚自归也非出于感恩戴德。文章辩驳往复曲折,愈驳愈快,愈折愈警。至此,旧说已不攻自破,新论也确立不移。辩驳以立起,以破终,所以层层破旧,又句句立新;虽无一字提及情理,但处处不离情理,更以不通之论总收此段,与首段不近人情正相呼应。这一段运用设难驳诘,正辩反证等多种方法,严密周到地论证了纵囚是邀取名声之举。

**者违背情理以邀取名声,是否利于**呢?这是末段议论的重点,也即本文的论题。文章同样没有直涉论题,而是先宕开一问,故作自答,以揭示施恩德与近情理之间的矛盾:归而诛之,如再纵又归,显然不近情理;如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故以否定收断。再跌进一层,故作退论。旋以归谬收束,也同样揭示了上述这对矛盾:如果这种恩德屡施于小人,那就等于培植他们的侥幸心理,纵容他们**放火,更是不近情理。这两层议论一开一合,紧扣上文,开句承接中段,合句照应首段,进一步把旧说驳得体无完肤,从而收住辩驳,从容不迫地步入正面议论,指出纵囚不近情理,非**之法;不见恩德,非圣人之法。最后水到渠成,自然引出文章主旨。鲜明地表达了欧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观点。

完璧归赵原文和翻译 第5篇

论盛孝章书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公为始满,融又过二。海内知识,零落殆尽,惟会稽盛孝章尚存。其人困于孙氏,妻孥湮没,单孑**,孤危愁苦。若使忧能伤人,此子不得复永年矣!

《春秋传》曰:“诸侯有相**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今孝章,实丈夫之雄也,天下谈士,依以扬声,而身不免于幽絷,命不期于旦夕,是吾祖不当复论损益之友,而朱穆所以绝交也。公诚能驰一介之使,加咫尺之书,则孝章可致,友道可弘矣。

今之少年,喜谤前辈,或能讥评孝章。孝章要为有天下大名,九牧之人,所共称叹。燕君市骏马之骨,非欲以骋道里,乃当以招绝足也。惟公匡复汉室,宗社将绝,又能正之。正之之术,实须得贤。珠玉无胫而自至者,以人好之也,况贤者之有足乎!昭王筑台以尊郭隗,隗虽小才,而逢大遇,竟能发明主之至心,故乐毅自魏往,剧辛自赵往,邹衍自齐往。向使郭隗倒悬而王不解,临溺而王不拯,则士亦将高翔远引,莫有北首燕路者矣。凡所称引,自公所知,而复有云者,欲公崇笃斯义也。因表不悉。

论盛孝章书译文及注释

译文

如果光阴不能停留,像流水一样消逝,很快就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您是刚满,而我却已经超过两岁了。**的相识知交,差不多都要死光了,只有会稽的盛孝章还活着。他受到东吴孙氏**的困辱,妻子儿女都已死去,只留下他孤单无助的一个人,处境非常危险,心情十分痛苦。假使忧愁可以损害人的健康,孝章恐怕不能长寿了。

《春秋传》里说:“诸侯之间有相互并吞的,齐桓公没有加以救援,自己感到是一种羞耻。”盛孝章确实是当今男子中的豪杰,天下一些善于言谈议论的人,常要依靠他来宣扬自己的名声,而他本人却不能避免被囚禁,生命朝不保夕,那么孔子就不应该谈论朋友好坏的问题,也无怪朱穆所以要写他的《绝交论》了。您如果能赶快派遣一个使者,再带上一封短信,就可以把孝章招来,而交友之道也可以发扬光大了。

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说前辈的坏话,或许有人会对孝章加以讥讽评论。总的说来孝章是一个盛名天下、为天下人所称赏赞美的人。燕君购买骏马的**,不是要它在道路上奔驰,而是通过它来招致千里马。我想您正在拯救和恢复汉朝王室,使将要覆灭的**重新安定下来。天下要安定,关键在于得到贤才。珠玉不生脚,却能够到人的身边来,就是因为有人喜欢它们,贤士们生了脚却不来,是君王不求贤的缘故。燕昭王筑了黄金台来尊崇郭隗,郭隗虽然是一个才能不高的人,但却得到厚待,终竟能传播明主的诚心,所以乐毅从魏国前去,剧辛从赵国前去,邹衍从齐国前去。假如当初郭隗处于困苦危急之中,昭王不去帮助他,正像落水将要淹死的时候不去援救他,那么其他贤士也都将远走高飞,没有肯到北方燕国来的人了。上面所说的一些事情,本来就是您所熟悉的,而我还是要再说一下,无非是想提请您对交友之道加以重视罢了。实在不能详尽地表达我的意思。

注释

(1)居:指停留。

(2)公:指曹操。始满:刚满。这里指刚满五十岁。

(3)过二:超过两岁。

(4)零落:凋落。这里指**。

(5)其人:指盛孝章。孙氏:指东吴孙氏**。孙策平吴后,对英豪多所杀戮,盛孝章为当时名士,孙策也很忌恨他。但孙策死于200年(建安五年),该文作于204年(建安九年),则杀盛孝章者当为孙权。

(6)妻孥(nú奴):妻子儿女。湮(yān烟)没:埋没。指丧亡。

(7)永年:长寿。

(8)《春秋传》:阐明《春秋》经义的书。这里指《公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