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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必备17篇)

时间:2023-12-11 10:04:12 古诗文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篇

原文: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

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

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

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

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而义者,令勿仇;

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

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

译文:

据我了解,则**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赏析: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2篇

蒋氏在**中提到“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这里说的“六十岁”,指的是唐玄宗天宝中期(746—750)到唐宪宗元和初期(805—810)这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战乱频繁,先后发生过安史之乱、对吐蕃的战争、朱泚**等等,全国户口锐减,朝廷随意增设税收官,多立名目,旧税加新税,无有限制,使人民的负担日益加重。尽管在唐德宗建中**(780)颁布了两税法(分夏、秋两次交税,即课文中说的“岁赋其二”),并明文规定“敢在两税外加敛一文钱,以枉法论”,但这不过是欺骗百姓的**,事实正如陆贽所说:“大历中供军、进奉之类,既收入两税,今于两税之外,复又并存”;又说加税时“诏敕皆谓权宜,悉令事毕停罢。息兵已久,加税如初”。人民在重赋逼迫下逃往他乡,但悍吏仍不放过,“有**则摊出(由存留户共同负担),已重者愈重”。从这些情况来看,柳宗元“赋敛之毒有甚是蛇”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第二段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耶”。包括2、3、4三个小段,是全文的重心。

由“异蛇”引出了主人公“捕蛇者”——蒋氏。先写蒋氏三代捕蛇之“利”,继而写捕蛇之“害”——“吾祖”、“吾父”、“吾”三代有的“死于是”,有的“几死者数矣”一个“且曰”,将写“利”转为写“害”,再用蒋氏的神情“貌若甚戚”极其生动地写出了“捕蛇”并非好事,“争奔走焉”实属无奈,字里行间,深含悲苦。只“言之貌甚戚者”一句,便把他回首往事,悲痛在心,哀形于色的情态勾勒了出来。明明是备受毒蛇之苦,却说独享捕蛇之利,在这极为矛盾的境况中,更见其内心的酸楚。

可出乎意料的是蒋氏并没有接受,他“大戚,汪然出涕曰……”蒋氏的这番话态度同样恳切,语气也十分肯定,表明了毒蛇可怕,但赋敛之毒更可怕。

这话怎么讲呢?蒋氏说了这几层意思:

一层意思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住了六十几年了,亲眼见到同村人的遭遇邻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窘迫,他们把田里的出产全部拿出,把家里的收入全部用尽,也交不够租赋,只得哭号着辗转迁徙,饥渴交迫而倒毙在地,顶着狂风暴雨的**,受着严寒酷暑的煎熬,呼吸着带毒的疫气,常常是死去的人一个压一个。从前和我爷爷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绝了就是迁走了。而我却由于捕蛇而独自存活下来。《柳文指要》引录了林西冲一文,算一笔唐代的赋税账:“按唐史,元和年间,李吉甫撰《国计薄》上至宪宗,除藩镇诸道外,税户比天宝四分减三,天下兵仰给者,比天宝三分增一,大率二户资一兵,其水旱所伤,非时调发,不在此数,是民间之重敛难堪可知,而子厚之谪永州,正当其时也.”因知文中所言,自是实录。

第二层意思是:那些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的时候,到处狂呼乱叫,到处喧闹骚扰,那种吓人的气势,就连鸡犬也不得安宁.而这时他小心翼翼地起来看看自己的瓦罐,只见捕来的蛇还在,便可以放心地躺下了。他细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的时间把它当租税缴上去。回来后;就能美美地享用自己田里的出产,安度岁月。

第三层意思是:这样看来,一年当中他冒生命危险有两次,而其余的时间就可以坦然快乐地过日子,。哪像乡邻们天天都受着**的威胁呢?即使现在因捕蛇而丧生;比起乡邻们来,也是后死了。哪还敢怨恨捕蛇这个差使犯?

蒋氏的这一番话,以他“以捕蛇独存”和乡邻们“非死则徙”相对比,以他“弛然而卧”和乡邻们将受悍吏袭扰相对比,以他一岁之犯死者二”和乡邻们“旦旦有是”相对比,说明捕蛇之不幸,确实“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可见他在讲述三代人受蛇毒之害时“貌若甚戚”,而当听了要恢复他的赋税时却“大戚,汪然出涕”地恳求。完全是出于真情。蒋氏的话,发自肺腑,带着血泪,听来怎不令人心碎?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3篇

原文:

黔之驴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

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

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

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

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

稍近,益狎,荡倚冲冒。

驴不胜怒,蹄之。

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

”因跳踉大?,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

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

今若是焉,悲夫!

译文:

黔地(这里的黔不指贵州)这个地方本来没有驴,有一个喜欢多事的人用船运来(一头驴)进入这个地方。运到后却没有什么用处,就把它放置在山脚下。老虎看到它是个庞然大物,把它作为神(来对待),躲藏在树林里偷偷看它。(老虎)渐渐小心地出来接近它,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

有一天,驴叫了一声,老虎十分害怕,远远地逃走,认为(驴)要咬自己,非常害怕。但是(老虎)来来**地观察它,觉得它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老虎)渐渐地熟悉了驴的叫声,又前前后后地靠近它,但始终不与它搏斗。(老虎)渐渐地靠近驴子,态度更加亲切而不庄重,碰倚靠撞冒犯它。驴非常生气,用蹄子踢老虎。老虎因此而很高兴,盘算这件事说:“驴的技艺仅仅只是这样罢了!”于是跳起来大吼了一声,咬断了驴的喉咙,吃光了它的肉,才离开。

唉!外形庞大好像有德行,声音洪亮好像有能耐,(老虎)当初(如果说)看不出驴的本领,老虎即使凶猛,(但)多疑、畏惧,终究不敢猎取驴子 。如今像这样的下场,可悲啊!

注释:

1.好事者:喜欢多事的人。

2.船载以入:用船载运(驴)进黔。船,这里指用船的意思。以,连词,相当于“而”,表修饰。

3.至:到。

4.则:表转折,却。

5.之:代词,代驴。

6.庞然大物:(虎觉得驴是)巨大的动物。庞然,巨大的样子。然,......的样子。

7.以为:把……当作。

8.蔽:躲避,躲藏。

9.窥:偷看。

10.稍:逐渐地,渐渐地。

11.近:形容词作动词,靠近。

12.慭慭(yìnyìn)然:小心谨慎的样子。

13.莫相知: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相:一方对另一方,偏指另一方。

14.他日:之后的一天。

15.大骇:非常害怕。大:很,非常。骇,害怕。

16.远遁:跑得远远的。遁:跑,逃跑。

17.以为:认为

18.且:将要。噬:咬。

19.甚:很,非常。

20.恐:害怕。

21.然:表转折,然而,但是。

22.视:观察。

23.觉无异能:(虎)觉得(驴)没有特别的本领。异:特别的,与众不同的。能:本领,能力。

24.者:语气词,文中表示揣度语气,似的。

25.益:渐渐地。

26.习:熟悉。

27.终:始终。

28.搏:搏击,搏斗。

29.稍:渐渐地。

30.近:靠近。

31.益:更加。

32.狎:态度亲近而不庄重。

33.荡倚冲冒:形容虎对驴轻侮戏弄的样子。荡,碰撞。倚,倚靠。冲,冲撞。冒,冒犯。

34.不胜(shēng)怒:非常愤怒。

35.蹄:名词作动词,踢。

36.因:因此。

37.计之:盘算这件事。计,盘算。

38.技止此耳:(驴)的本领只不过这样罢了。技,本领。止,同“只”,只不过,仅仅。此,这样。耳,罢了。

39.因:于是,就。

40.跳踉(tiàoliáng):跳跃。

41.?(hǎn):吼叫。

42.尽:(吃)完。

43.乃:才。

赏析:

《黔之驴》是我国一篇著名的古典寓言。开头是这样写的:“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4篇

驳《复仇议》

[唐]柳宗元

①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邦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予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②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日无为贼虐①,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②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③向使刺谳③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④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④,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⑤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⑥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选自《柳宗元集》)

[注]①贼虐:残害。②为理者:当官的人。③刺谳:**判罪。④调人:周代官名。

2.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旌其阊 旌:表彰 B.原始而求其端 原:最初

C.非经背圣 非:违背 D.不爱死 爱:吝惜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5篇

原文:

江雪

唐代:柳宗元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赏析:

用具体而细致的手法来摹写背景,用远距离画面来描写主要形象;精雕细琢和极度的夸张概括,错综地**在一首诗里,是这首山水小诗独有的艺术特色。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6篇

原文: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赏析: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7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邦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予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_。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日无为贼虐①,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②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③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④,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选自《柳宗元集》)

[注]①贼虐:残害。②为理者:当官的人。③刺谳:**判罪。④调人:周代官名。

1.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旌其阊旌:表彰 B.原始而求其端原:最初

C.非经背圣非:违背D.不爱死爱:吝惜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8篇

捕蛇者说

永州之野产异蛇: 黑质而白章, 触草木尽死; 以啮人, 无御之者。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 可以已大风、 挛踠、 瘘疠, **肌, 杀三虫。 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 岁赋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 当其租入。 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 专其利三世矣。 问之, 则曰: “吾祖死于是, 吾父死于是,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 几死者数矣。” 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 且曰: “若毒之乎? 余将告于莅事者, 更若役, 复若赋, 则如何?” 蒋氏大戚, 汪然出涕, 曰: “君将哀而生之乎? 则吾斯役之不幸, 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向吾不为斯役, 则久已病矣。 自吾氏三世居是乡, 积于今六十岁矣。 而乡邻之生日蹙, 殚其地之出, 竭其庐之入。 号呼而转徙, 饿渴而顿踣。 触风雨, 犯寒暑, 呼嘘毒疠, 往往而死者, 相藉也。 曩与吾祖居者, 今其室十无一焉。 与吾父居者, 今其室十无二三焉。 与吾居十二年者, 今其室十无四五焉。 非死即徙尔, 而吾以捕蛇独存。 悍吏之来吾乡, 叫嚣乎东西, 隳突乎南北; 哗然而骇者, 虽鸡狗不得宁焉。 吾恂恂而起, 视其缶, 而吾蛇尚存, 则弛然而卧。 谨食之, 时而献焉。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 以尽吾齿。 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 其余则熙熙而乐, 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 今虽死乎此, 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 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 孔子曰: “苛政猛于虎也!” 吾尝疑乎是, 今以蒋氏观之, 犹信。 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 有甚于是蛇者乎! 故为之说,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9篇

闻黄鹂_柳宗元的诗原文赏析及翻译

唐代柳宗元

倦闻子规朝暮声,不意忽有黄鹂鸣。

一声梦断楚江曲,满眼故园春意生。

目极千里无山河,麦芒际天摇清波。

王畿优本少赋役,务闲酒熟饶经过。

此时晴烟最深处,舍南巷北遥相语。

翻日迥度昆明飞,凌风邪看细柳翥。

我今误落千万山,身同伧人不思还。

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

闭声回翅归务速,西林紫椹行当熟。

译文

听厌了杜鹃朝朝暮暮的啼叫,不料忽然间传来了黄鹂的鸣唱。

熟悉的叫声打断了我在湘江边上的睡梦,满眼显现出故乡生机盎然的景象。

那里放眼千里看不到高山大河,与长天相连翻滚着青青麦浪。

京都地区优待农民少征赋役,乡邻们在农忙过后、酒酿成熟频繁来往。

在那炊烟袅袅巷道深深的村舍里,村南巷北的人们远远地打着招呼互话短长。

黄鹂翻飞在阳光下高高地横过昆明池,又迎着风斜看着细柳展翅飞翔。

我如今跌落在家乡的千山万水之外,就像楚地客家人那样不再返家回乡。

你这故乡的鸟儿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使我心里不禁思念起遥远的家乡。

停止鸣叫调转翅膀快快往回飞吧,你爱吃的西林紫桑就要飘出成熟的果香。

注释

黄鹂:即黄莺,亦名仓庚、搏黍、黄鸟,羽毛黄色,从眼边到头后部有黑色斑纹,鸣声悦耳。

子规:即杜鹃,又名布谷、杜宇、鹈�_,初夏时啼声昼夜不断,其声凄楚。

一声梦断:言黄鹂的一声鸣叫把梦惊醒。楚江曲:指永州湘江之滨。故园:指长安。春意生:春天欣欣向荣的景象。

无山河:谓秦中平原没有高山大河。际天:连天,一望无际。青波:指麦浪。

王畿(jī基):京郊,古称靠近京城的周围。优本:优待农民。务闲:指农忙过后稍稍清闲的时候。饶经过:颇有情谊的频繁来往。

晴烟:指炊烟,有人家居住的地方。

昆明:昆明池,在长安西南。细柳:地名,即细柳聚,又称柳市,在昆明池之南。汉文帝时,周亚夫曾屯兵于此,以备匈奴。翥(zhǔ驻):飞举。伧(cáng仓):韩醇注:“楚人别种。”不思还:不想还乡。

乡禽:指在家乡常能见到的子规、黄鹂。生心:产生思念之心。桑梓:家乡。

闭声:停止鸣叫。回翅:张开翅膀往回飞。务速:一定要快。西林:柳宗元在长安城西有祖遗田产,有果树数百株,西林指此。椹(shèn臻):同“葚”,桑树结的果实,成熟后色紫,故日紫椹。行:即将。

鉴赏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0篇

原文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niè)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xī)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luán wǎn)、瘘(lòu )、疠(lì),**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dàng)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sì)为之十二年,几(jī)死者数(shuò)矣。”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lì)事者,更(gēng)若役,复若赋,则何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cù)。殚(dān)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xǐ),饥渴而顿踣(bó),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lì),往往而死者相藉(jiè)也。曩(nang,第二声)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huī)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xún xún)而起,视其缶(fǒu),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sì)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dàn)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sì)夫(fú)观人风者得焉。

翻译

永州的野外出产一种奇异的蛇,(它)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纹;这种蛇碰到草木,草木全都干枯而死;如果蛇咬了人,没有能够治疗蛇毒的办法。然而捉到后把它晾干用来作成药饵,可以用来治愈大风、挛踠、瘘、疠,去除死肉,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起初,太医用**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这种蛇两次,招募能够捕捉这种蛇的人,抵他的赋税。永州的人都争着去做(捕蛇)这件事。

有个姓蒋的人家,享有这种(捕蛇而不纳税的)好处已经三代了。我问他,他却说:“我的祖父死在捕蛇这件差事上,我父亲也死在这件事情上。现在我继承祖业干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险些丧命也有好几次了。”他说这番话时,脸上好像很忧伤的样子。我很同情他,并且说:“你怨恨这差事吗?我打算告诉管理政事的地方官,让他更换你的差事,恢复你的赋税,那怎么样?”

蒋氏(听了),更加悲伤,满眼含泪地说:“你要哀怜我,使我活下去吗?然而**这差事的不幸,还比不上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呀。(假使)从前我不当这个差,那我就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累计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都拿去,把他们家里的收入也尽数拿去(交租税仍不够),只得号啕痛哭辗转逃亡,又饥又渴倒在地上,(一路上)顶着狂风暴雨,冒着严寒酷暑,呼吸着带毒的疫气,一个接一个死去,处处死人互相压着。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现在十户当中剩不下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迁走了。可是我却由于捕蛇这个差事才活了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乡,到处吵嚷叫嚣,到处骚扰,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民的气势,即使鸡狗也不能够安宁啊!我就小心翼翼地起来,看看我的瓦罐,我的蛇还在,就放心地躺下了。我小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的日子把它献上去。回家后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出产的东西,来度过我的余年。估计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都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哪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都有**的威胁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比起我的乡邻就已经死在(他们)后面了,又怎么敢怨恨(捕蛇这件事)呢?”

我听了(蒋氏的诉说)越听越悲伤。孔子说:“苛酷的**比老虎还要凶暴啊!”我曾经怀疑过这句话,现在根据蒋氏的.遭遇来看这句话,还真是可信的。唉!谁知道苛捐杂税的毒害比这种毒蛇更厉害呢!所以(我)写了这篇“说”,以期待那些朝廷派出的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蒋氏在**中提到“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这里说的“六十岁”,指的是唐玄宗天宝中期(746—750)到唐宪宗元和初期(805—810)这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战乱频繁,先后发生过安史之乱、对吐蕃的战争、朱泚**等等,全国户口锐减,朝廷随意增设税收官,多立名目,旧税加新税,无有限制,使人民的负担日益加重。尽管在唐德宗建中**(780)颁布了两税法(分夏、秋两次交税,即课文中说的“岁赋其二”),并明文规定“敢在两税外加敛一文钱,以枉法论”,但这不过是欺骗百姓的**,事实正如陆贽所说:“大历中供军、进奉之类,既收入两税,今于两税之外,复又并存”;又说加税时“诏敕皆谓权宜,悉令事毕停罢。息兵已久,加税如初”。人民在重赋逼迫下逃往他乡,但悍吏仍不放过,“有**则摊出(由存留户共同负担),已重者愈重”。从这些情况来看,柳宗元“赋敛之毒有甚是蛇”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1篇

唐代柳宗元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噫!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译文

黔地(这里的黔不指贵州)这个地方本来没有驴,有一个喜欢多事的人用船运来(一头驴)进入这个地方。运到后却没有什么用处,就把它放置在山脚下。老虎看到它是个庞然大物,把它作为神(来对待),躲藏在树林里偷偷看它。(老虎)渐渐小心地出来接近它,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

有一天,驴叫了一声,老虎十分害怕,远远地逃走,认为(驴)要咬自己,非常害怕。但是(老虎)来来**地观察它,觉得它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老虎)渐渐地熟悉了驴的叫声,又前前后后地靠近它,但始终不与它搏斗。(老虎)渐渐地靠近驴子,态度更加亲切而不庄重,碰倚靠撞冒犯它。驴非常生气,用蹄子踢老虎。老虎因此而很高兴,盘算这件事说:“驴的技艺仅仅只是这样罢了!”于是跳起来大吼了一声,咬断了驴的喉咙,吃光了它的肉,才离开。

唉!外形庞大好像有德行,声音洪亮好像有能耐,(老虎)当初(如果说)看不出驴的本领,老虎即使凶猛,(但)多疑、畏惧,终究不敢猎取驴子。如今像这样的下场,可悲啊!

注释

好事者:喜欢多事的人。

船载以入:用船载运(驴)进黔。船,这里指用船的意思。以,连词,相当于“而”,表修饰。

至:到。

则:表转折,却。

之:代词,代驴。

庞然大物:(虎觉得驴是)巨大的动物。庞然,巨大的样子。然,......的样子。

以为:把……当作。

蔽:躲避,躲藏。

窥:偷看。

稍:逐渐地,渐渐地。

近:形容词作动词,靠近。

慭慭(yìnyìn)然:小心谨慎的样子。

莫相知: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相:一方对另一方,偏指另一方。

他日:之后的一天。

大骇:非常害怕。大:很,非常。骇,害怕。

远遁:跑得远远的。遁:跑,逃跑。

以为:认为

且:将要。噬:咬。

甚:很,非常。

恐:害怕。

然:表转折,然而,但是。

视:观察。

觉无异能:(虎)觉得(驴)没有特别的本领。异:特别的,与众不同的。能:本领,能力。

者:语气词,文中表示揣度语气,似的。

益:渐渐地。

习:熟悉。

终:始终。

搏:搏击,搏斗。

稍:渐渐地。

近:靠近。

益:更加。

狎:态度亲近而不庄重。

荡倚冲冒:形容虎对驴轻侮戏弄的样子。荡,碰撞。倚,倚靠。冲,冲撞。冒,冒犯。

不胜(shēng)怒:非常愤怒。

蹄:名词作动词,踢。

因:因此。

计之:盘算这件事。计,盘算。

技止此耳:(驴)的本领只不过这样罢了。技,本领。止,同“只”,只不过,仅仅。此,这样。耳,罢了。

因:于是,就。

跳踉(tiàoliáng):跳跃。

尽:(吃)完。

乃:才。

鉴赏

《黔之驴》是我国一篇著名的古典寓言。开头是这样写的:“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2篇

江雪

qiānshānniǎofēijué

千山鸟飞绝,

wànjìngrénzōngmiè

万径人踪灭。

gūzhōusuōlìwēng

孤舟蓑笠翁,

dúdiàohánjiāngxuě

独钓寒江雪。

柳宗元(773-819),唐代诗人。字子厚,祖籍河东(今山西永济)。参加永贞变法,失败后屡被流放,最终在柳州刺史任上去世,后世又称柳柳州。他是著名的散文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也写得很好,古诗和韦应物齐名,世称韦柳。

注词释义

绝:绝灭,消失。

径:小路。

踪:指脚印。

孤舟:孤单的一条小船。

蓑笠:用草编成的雨衣和帽子。

古诗今译

千山寂静鸟儿都飞走不见了,万条小路上已经人迹杳渺。小船上渔翁穿戴蓑衣斗笠,独自一人冒寒在江上垂钓。

名句赏析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诗人只用二十个字,就把我们带到一个幽静寒冷的境地。下着大雪的江面上,一叶小舟,一位渔翁独自垂钓。也许他什么也钓不到。诗人要告诉我们的.是,孤独和严酷的环境算不了什么,人只要有信念,有毅力,再**的环境也不能把我们摧垮。诗里的渔翁实际就是诗人自己的写照,孤独而坚强,虽然屡遭流放,屡遭打击,但他一直不屈不挠,保持镇定自若的态度,坚持自己的理想。其中的深意,值得我们好好体会。

——柳宗元捕蛇者说原文翻译及赏析实用3篇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3篇

驳复仇议原文赏析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赏析: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4篇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译文:

据我了解,则**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柳宗元江雪原文及赏析 (菁选3篇)

驳复仇议译文及赏析 第15篇

【诗句】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出处】

唐·柳宗元《江雪》。

【意思1】

群山中,不见一只飞鸟的影子:众多的小路上,没有一个行人的踪迹。千、万:虚指,形容其多。

【意思2】

巍巍群山中,见不到飞鸟的影子;条条小路上,找不见一个行人的脚印。两句诗写大雪时的空疏冷寂景象。

【用法例释】

一、用以形容冬天寒冷空寂的景象。[例]而他们的工作也并不轻松,要从几十公里之外购菜、运粮、运煤,特别冬季一来临,道路难行,“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邹荻帆《玉门秋色赋》)

二、用以形容不见人烟,不见鸟兽的荒芜景象。[例]他们有种到了天涯海角被纷繁喧嚣的世界抛弃了的感觉,这里荒芜得惨无人道,大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那么一种凄凉景观。(李能《天边那群兵》)

【全诗】

《江雪》

[唐]柳宗元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注释】

①绝:尽。这里是绝迹的意思。人踪:人的足迹。

②蓑(suo梭):蓑衣。用棕丝或莎草、稻草编成的雨具。笠(li立):斗笠。

【全诗赏析】

这是唐代诗人柳宗元笔下的一首脍炙人口的小诗,是其**作之一,作于诗人外贬永州(今湖南省**县)期间。

自轰轰烈烈的“永贞革新”运动失败以后,唐代社会的**生活日益黑暗、腐朽,主张变法革新的人士遭到了残酷的打击和**,作为曾积极参与革新运动的柳宗元,更成了保守**打击的对象,他被贬谪到遥远、荒凉的永州,虽名为“司马”,却实为“囚犯”,**上无人过问,生活上亦充满艰辛,孤苦伶仃地在那里渡过了长达十年的流放生涯。在此期间,唐代社会由于贼臣当道而一天天地走向了下坡路。这对于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诗人来说,不能不使他倍感压抑和苦闷,为了反抗,也为了排遣心中郁闷,他于游山玩水之中创作了一批山水诗歌,寄寓和披露了他当时的真实思想。《江雪》一诗便是他这一时期、这一方面的**作。

全诗只有四句,20个字,但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却是一幅寥廓、壮观而又凄清、冷寂的画面。“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这是在写远景。举目四望,远处那层层叠叠的群山之中竟无一只飞鸟出现;辽阔原野上那纵横交错的小径上也见不到一个人影,真是万籁俱寂!怎么会是这样呢?原来诗人描写的是一个严寒冬季中的大雪天,那纷纷扬扬的大雪笼罩了整个自然界,也覆盖了千山和万径,致使人踪、鸟影皆无。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两句是写近景。它紧承前面两句,本来四野茫茫,一片银装素裹,既看不到一只飞鸟,也见不到一个行人的脚印,就在这万籁俱寂的世界里,人们忽然发现,在那茫茫的大江面上,停泊着一叶渔舟,上坐一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老人,正迎风冒雪,在那里执杆垂钓呢。多么新奇而清冷的画面啊!多么孤僻而又清高的老人啊!他在这大雪纷飞,寒气袭人的天气里在钓什么啊。原来他正在独自钓“雪”。

这首诗似乎纯是写景,四句诗中有山,有水,有孤舟,有老翁,构成了一幅渔翁独钓寒江雪的奇景。人物景色,浑然一体,诗情画意,妙绝人间。但人们再仔细观察一下那位处于风雪之中而全然无畏,一杆独钓的老翁,尽管自然环境是如此险恶,但他依然我行我素,神态安祥,难道由他的身上还不能看到诗人自己的影子吗。在这个“独钓寒江雪”的老渔翁的身上,寄托着诗人仕途失意后的苦闷与孤独,也表现了诗人坚毅不屈的精神。儒家宣扬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一直是诗人生活的理想。现在自己流放南荒,**上虽不能有所作为,但也决不与黑暗**同流合污,于是乎诗人便塑造了一个在飞雪之中执杆垂钓的老翁,使人感到他是那样的高洁,伟岸而与众不同,是那样的洒脱,超然而置身尘外,这也正好集中反映了诗人由积极入世不得到退而游山玩水,寻求出世的矛盾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