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文管理总结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用途规定
1、学校行政公章,代表江苏省洪泽中学的法定名称,用于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各类公务活动;
2、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视发文卡片盖章。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4、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职工探亲、领取邮件。
二、印章的刻制
1、刻制学校行政公章,应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正式公文及单位介绍信,在公安局(分局)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到公安局(分局)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校行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校长指定人员按规定统一办理;
3、刻制过程应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任何人不准留样或仿制。
三、印章的启用
1、在选择确定印章启用日期之后,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通知。校内部门公章或业务印章的启用由校领导决定,并由校长在校内发出通知。
2、启用印章通知应附印模,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启用通知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五、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六、印章的停用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印文管理总结 第2篇
公文、印章岗位2019年工作总结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省公司对公文、印章管理工作考核情况公文管理方面。报送上级公司公文共计35件,退回2件。印章管理方面。印章管理工作未存在违规考核,预计考核得分为100分。
(二)市公司对各县支公司印章管理考核情况根据市公司下发的《xx公司2020年度县支公司职能指标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只对各县支公司印章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因公文管理系统只延伸到市级公司,县支公司无法使用公文管理系统,没有准确数据可供考核,故此次未对县支公司公文管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情况如下:全市持有印章的县支公司11家,目前从考核情况来看,只有xx、xx两家公司因变更印章保管人信息未及时报送市公司备案扣掉5分外,其他9家县支公司未存在违规考核。
(三)2020年相关工作情
1.文方面(1)做好日常公文接收、下发及流转工作;收文情况: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接收上级文件683件;县支公司文件53件。发文情况: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发文413件。其中党委文24件;纪委文8件;团委文1件;工会文2件;x发文194件;x办发文184件。(2)每天更新“公文查询”系统中的公文;(3)每天监控督促未及时办理的公文
2.章方面(1)印章数量、回缴、刻制及材料用印等工作;全市印章数量及保管、回缴、刻制情况。全市共有印章115枚,全市保管的印章98枚,其中省公司保管17枚,县支公司保管32枚,市公司保管66枚。截止目前共回缴印章30枚;刻制印章1枚。全市材料用印情况。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用印材料1517件108766份;其中合同用印材料366件84218份;综合用印材料955件24273份;个人用印196件275份,(2)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用印情况统计表
3.案方面(1)文书档案。整理2020年度档案件数653件;其中永久卷129件,30年期509件,10年期15件。整理了公司大事记、xxx介绍、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2)基建档案截止目前公司购置房屋及装修项目已整理移交省公司办公室归档;xx县支公司购置房屋项目已整理完毕,待装修档案移交市公司整理后,再移交省公司办公室存档。(3)特殊载体档案荣誉档案:牌匾7块,证书2本,授带1条。图书档案:图书3本。照片档案:收集照片42张,荣誉照片11张。合同档案:因市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档案属年度整理,目前没有具体数据,通过综合办公管理信息平台查询,预计2020年对外签订合同150件。二、明年重点工作目标
(一)公文方面根据上级公司下发的《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及市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点:(1)做好公文日常工作;(2)做好省公司对市公司公文考核方面的工作,对上报的公文做好排版与校对,尽量做到零退件,争取在年底考核结束后,取得一个更好的成绩。
(二)印章方
1.好印章日常工作的同时,对上级公司关于修订印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认真学习,学透文件内容要求
2.据《2020版印章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省公司对市公司的考核,做到零违规考核,争取在年底考核结束后,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三)档案方面针对2020年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造成档案积压。
印文管理总结 第3篇
印章字体与印章尺寸
党章尺寸样式
党章形状要求一律为圆形,印章中央刊镰刀、斧头图案,直径为, 圆边宽为,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 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文字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工会印章尺寸样式
工会印章形状要求一律为圆形。印章直径为,外环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内边为细边,边宽为.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字体使用简化的宋体。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尺寸样式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形状要求一律为圆形,直径为,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图案,星尖直径为,圆边宽为,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章字体使用简化的宋体。
业务专用印章尺寸样式
专用章要求一律为圆形,印章中心部位空白,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直径为,圆边宽为,印章文字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个体户印章、私营企业印章尺寸样式
集体所有制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为圆形的,直径为,圆边宽为,中央刊五角星图案,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字体使用简化的宋体。
有限公司印章尺寸样式
有限责任公司印章要求为圆形,直径为,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圆边宽 为,中央刊五角星图案,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章文字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尺寸样式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圆边宽为,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尺寸直径为,圆边宽为,中央刊五角星图案,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字体使用简化的宋体。
中外合资、外资企业印章尺寸样式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竖径为,中央 不刊五角星图案(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2种。
地方性社会团体印章尺寸样式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要求为圆形,直径为,中央刊五角星图案,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章文字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学校印章及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尺寸样式
学校印章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尺寸直径为,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 ,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印章直径一律为.。
税务印章尺寸样式
税务印章分国税与地税两种,两种印章的区别是印章文字与尺寸。国税印章规格为,地税印章规格为。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总结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坚强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让我们好好总结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
印文管理总结 第4篇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印章、银行财务预留印章的刻制均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统一刻制下发(以下简称)。(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部门印章、公司使用的个人私章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其中,部门印章刻制(印模)报备集团行政部门。(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到公司固定刻章店由行政部门统一刻制。
(四)未经有权审批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及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统一在资料管理岗统一留样保存,同时建立印章档案登记(用印章交接登记簿代档案登记簿),以便备查,并将印章移交给实际使用人,需填写
—1—(见附件:表2《印章交接登记表》)办理印章交接登记手续。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合同章、银行财务预留印章、其它专项业务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借款合同。
3、其它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
—2—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工作权限范围内使用审批工作。
(二)公司内部各部门范围内的印章使用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执行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指定专人管理
(1)公司行政章指定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2)合同专用章指定由资料岗专人负责管理。(3)各部门印章指定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2、印章使用审批流程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其中公章/合同章使用需填写《公章/合同章使用审批表》见附件表(3);
—3—(2)印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使用公章和合同章必须是在相关责任人签章或本人签章加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经有权人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需由保管人及印章部门将印章装在双人上锁的铁盒内,使用时双人打开,相互监督使用,使用完毕共同加锁。(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xxx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任何印章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3、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4—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7)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8)印章管理人要做好用印登记,用章人应在印章登记簿上签名,审批单及其他文字批准手续和用印登记簿要妥善保存备查。并对业务部不留底的用印予以复印留存。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5—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报送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印章停用申请表》
附件:1.《印章刻制申请表》 2.《印章移交登记表》 3.《公章/合同章使用审批表》 4.《部门印章使用申请表》 5.《印章使用登记表》 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7.《印章停用申请表》
—6—
印文管理总结 第5篇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章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运转安全及公章的正确使用,加强公章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本文所述公章,含公司和公用私章)。一:公章刻制
1、公司领导直接安排;
2、所需部门申请(需注明名称、图样等),公司领导批准;
3、办公室统一刻制;
4、员工私刻公章罚款500元停发工资立即开除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严肃惩处。 二:公章的保管
1、公司行政章,以及相关合同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公章管理员名单上报办公室备案,接管人签字验收保管;
3、办公室备案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图样、保管人(附《印章信息表》);
4、公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公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当公章管理员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员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附《公章移交登记表》);——发现管理员将公章随意放置,一次罚款10元;转交他人,每次罚款30元;
5、公章使用后,管理员督促使用人填写登记表,自己及时登记
1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台账,并检查公章是否完损;---没有填写登记表罚款5元;自己没登记台账的罚款10元;公章损毁没及时发现的,罚款10元并承担刻新章费用;
6、每年年终公章管理员需将公章使用申请单和登记公章台账送办公室存档;——缺少者,罚款30元;
7、不慎丢失公章,保管及使用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失。——丢失罚款30元,汇报不及时发生责任事故承担相关责任。
三、公章的使用
1、公章必须有保管员本人加盖,使用人不得私自加盖;——私自加盖公章保管员和使用者,视情节可罚款50-100元、开除,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
2、日常业务,公司领导原已同意,业务程序及内容无更改的,保管员直接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3、公司往来业务,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指派或批示需加盖公章的,保管员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4、其他业务,公司领导指派或批示需加盖公章的,保管员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5、一般情况下,不准单人携带公章外出,若工作需要将公章带出使用,须遵守下列条款:
1)、公章保管员和使用者一同外出,确保业务顺利及公章安全;
2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2)、由于业务特殊性,保管员无法同往的,使用人需提交申请报告,写明日期、使用事由,归还时间、申请人签字,所属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办公室签字。公章外出期间,使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所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私自放或带公章外出,视情节可罚款50-100元、开除,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
6、公章加盖后,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保管员填写公章使用台账;
7、不符合日常业务范畴又没公司领导批示的,保管员不得盖章;
四、公章更换及废止
1、公章损毁需更换的,保管员填写《公章更换申请》经办公室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刻制;——没有及时更新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2、公司领导指示,部分公章废止的,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没有及时收回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3、因公司业务发展,部分公章暂不使用或需废止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没有及时收回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9日
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印文管理总结 第6篇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加强印章管控,减少和避免企业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公司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四条、印章的取得
(一)公司印章的取得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并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
(二)企业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级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三)财务专用章、经银行备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科制定专人保管、使用;
(四)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五)项目部专用章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刻制。
(六)确因工作需要,分公司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到公司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后,可在授权范围内保管企业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领取印章时,由分公司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登记、留样等相关领用手续。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专管员。领取公司印章,主要负责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并做出印章领用承诺。
(二)因印章磨损而更换印章,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留样。
(三)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
(四)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转借他人。
(五)印章丢失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负责人进行处罚等。
(六)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停用通知,经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规定直接罚款20万元,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
办理使用企业印章的事项,需由业务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审批文件,取得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后手续其背后用印。
(一)企业法人印章的使用
1、凡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文件、发文批准书、存根类介绍信、信函、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文件,均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2、分公司保管的企业法人印章仅限于本辖区的工程投标、项目备案、工厂施工资料用印,不得用于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授权委托、对外承诺、担保以及一切与工程投标、项目备案、工程施工资料无关的用印。
3、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4、公司按照对方规定范本对外出具的证明、承诺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无法留存盖章原件的文书,印章专管员需留存复印件备查,同事要求获取以上文书的使用者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2、需使用合同专用章时,经办人应填写印章使用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4、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全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三)财务人员按照日常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需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四)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作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五)公司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当公司领导在印章使用外带登记表上签字后,印章专管员应妥善保管及存档。第七条、印章专管员职责 公司印章专管员硬遵守以下职责规定:
(一)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银行专管员要向代管员调节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员正常上班后,代管员应向专管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专管员、代管员的责任。
(三)印章专管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四)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五)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需将印章移交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印章外出。如却需带出,需填写印章外带登记表后才可带出。外出使用过程必须严格受控,必要时派专人跟随使用。承办人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归还,并在印章外带表上登记清楚。
印文管理总结 第7篇
_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1993年_印发的《_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_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_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_办公厅、_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_制发。
四、_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
三),由_制发。
五、_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_制发。
六、_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_制发。
七、_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_制发。
八、_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_制发。
_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_”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_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十
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_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_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_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十
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_制发。二
十、_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_制发。
二十一、_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_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_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_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_《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_、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_、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_、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_、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_、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xxx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_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_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印文管理总结 第8篇
办公室工作职责
1.会务工作
协助领导搞好各种会议的审批、安排、组织工作,控制一切不必要召开的会议。2.公文处理工作
做好公文的收发、起草、审核、印刷等 3.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负责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分转给有关科室处理、及时催办。4.综合协调工作
搞好本局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本局各科室之间的综合协调,使之意见一致,形成合力。5.信息管理工作
对领导的重大决策或重大部署,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直接交办的任务进行督查和办理。7.调研工作
加强调研工作,有效地参与政务、管理事物、搞好服务。8.印章管理工作
加强印章管理,防止滥用印章,维护机关的权威形象。9.档案管理工作
搞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0.机要、保密工作
办公室人员要保守秘密,在保密工作方面要有比其他科室人员更为直接和重要的责任。11.后勤、接待工作
热情、友好、文明、简朴、车辆管理、使用安全。12.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执行本机关、本单位的经费安排、报销、结算等工作。13.信访工作
协助领导努力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14.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本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的检查落实。
*市*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机关印章使用和批准权限
1.凡以*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函件),必须经局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2.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必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3.一般通知用印,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用印。
4.凡以*名义联系工作和公务活动的介绍信、由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用印。
5.使用印章、提出申请、一律要做好用印等级。
6.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印章,分别用于党组、党支部印发文和党务工作联系等,由党组、党支部书记或授权人签字后用印。
7.科室、分局(局)印章和业务专用章按业务性质和规定的范围使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用印,不能代替市局机关公章。8.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信笺上加盖印章,印章不能携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9.局领导手章(印章)同机关印章一样,要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按要求使用。
印章的保管
1.局机关公章和局领导印章由办公室机要人员专人保管使用,下班后要加锁,假期要加封。机要人员不在,由办公室主任代管。
2.局机关党组、党支部印章、由局党组、支部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3.机关各科室、分局(局)、工会印章、业务专用章,也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4.因管理不严,丢失印章或乱用印章,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印章刻制
1.印章的更换,要依照上级机关批准文件和确定的规格,由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机关印章,违者要追究责任。
2.机关印章的启用、更名和废除,均由办公室办理。
印章的停用和销毁
由于单位名称变更、隶属关系改变,人员变动要停止或销毁印章时,要经局领导批示后才能处理,属局长手章、个人名章的应退回本人。要销毁旧印章时应由有关人员在场监督执行,并留下原印模存档备查。
印文管理总结 第9篇
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语言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录音、图像、电子数据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包括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录音和图像(录像/视频、照片/图片)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所反映的内容等鉴定电子数据的存在性、真实性、功能性、相似性等鉴定。
是指鉴定人运用物理学、语言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检材录音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及所反映的内容等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录音鉴定包括录音处理、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同一性鉴定、录音内容分析、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等。
是指鉴定人运用物理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同一认定理论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检材图像(录像/视频、照片/图片)的真实性、同一性、相似性及所反映的内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井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图像鉴定包括图像处理、图像真实性鉴定、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特种照相检验等。
是指鉴定人运用信息科学与技术和专门知识,对电子数据的存在性、真实性、功能性、相似性等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电子数据鉴定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等。
相关法规:
印文管理总结 第10篇
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室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根据《_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三、印章管理人员负有重要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必须政治可靠,品德优良,业务熟练,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印章管理人员出差或请假,须报请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指定专人代管,不准自行委托他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变更时,由办公室负责负责人监督,履行印章管理交接手续。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要经常检查,及时清洗,始终保持字迹清晰,严防损坏或遗失。
四、办公室管理的各类印章,主要用于以县政府、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总支、县政府_、县应急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需要加盖印章的报表、介绍信、邀请函、有关证件、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签定合同或协议、贺电唁电,以及其它需要加盖印章的资料等。
五、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县政府印章、县政府钢印的使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县政府机关总支印章的使用由机关总支书记批准;其他印章由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未经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盖章。
七、印章管理人员用印之前,要做好检验、核对工作。属于公文用印的,要核对公文版头、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以及落款处的发文机关名称是否一致,并对文件内容进行详细审核,检验是否有错印、漏印,并核对份数,经检验确定无误后方可用印。做到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八、印章使用要规范,做到端正、清晰、美观,保证印章环形字组或横排字体端正无斜,坐落大方,用印位置准确,严禁出现颠倒、歪斜或重印。
九、中心印章试行使用登记管理。用章人员认真填写《盖章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文件名称、单位、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各类资料盖章须留文存档,使用人向印章保管人员提供一份盖章资料复印件,以备查阅,盖印资料超出三张的提供清单。)
十、印章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印章管理,任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对未经政府负责人和主任同意擅自用印或将印章擅自委托他人代管的,发现一次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并严肃追究政治、法律、经济责任。
县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四月八日